決定簽合同、交第一筆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開始就進入開發(fā)商的圈套。 康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青鋒等人認為,目前許多房產交易還處在“賣方”市場階段,許多房地產商借其優(yōu)勢地位,與消費者簽訂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關部門對房產市場進行規(guī)范和調控。同時,消費者也應采取恰當方式維權,比如變通合同形式、在開發(fā)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頁”等,這是法律允許的,也是必要的。 專家們提醒消費者在簽合同時尤其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檢查開發(fā)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并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房子宏觀規(guī)劃(主要是外部環(huán)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fā)商對小區(qū)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 約定房子面積。建筑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fā)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 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yè)的服務項目、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fā)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 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圍。依據(jù)國家規(guī)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xiàn)質量問題,并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
簽訂購房合同需要很當心嗎?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51****5715 | 2012-09-11 17:21:37
已有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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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717
(一)弄清楚合同中的當事人 (二)審查“五證二書”
查看全文↓ 2012-09-11 17:26:48 -
141****4353
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應對合同條款及專業(yè)詞語仔細閱讀、理解,必要時可向房地產專業(yè)律師以及房地產開發(fā)主管部門進行咨詢。
查看全文↓ 2012-09-11 17:25:13 -
143****7466
注意下這些問題吧:1、認購書問題2、補充協(xié)議問題。3、售樓廣告問題。4、樣板房問題。5、質量問題。
查看全文↓ 2012-09-11 17:23:31 -
132****2701
簽這種合同這類的肯定要當心的,況且是這么大金額的,開發(fā)商就是狐貍咯。你不當心點行嗎?
查看全文↓ 2012-09-11 17: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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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友提問: 律師,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如何簽訂購房合同? 湛江律師解答: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時,甲、乙雙方應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乙方所購甲方商品房情況,內容包括商品房坐落位置、商品房土地來源等; 第二條,商品房售價;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方式約定; 第四條,實際面積與銷售面積差異的處理;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房屋交付日期;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第九條,房屋交接; 第十條,甲方關于建筑、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第十二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第十三條,關于物業(yè)管理的內容、方式及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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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至今,衣食住行就是人們的四大基本需求?,F(xiàn)如今,人們的衣食都有了保障,便越發(fā)關心起了住房問題。而一撥又一撥的購房熱,買家往往失去理智,自覺不自覺地鉆進了不法房地產商設置的各種陷阱。面積縮水、虛假廣告、延期交房、拖延辦證、“零風險投資”等讓購房人吃虧上當?shù)氖聦覍野l(fā)生,從而引發(fā)大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方面的糾紛。那么,在實踐中開發(fā)商到底設置了哪些陷阱呢?總結我們的實踐經驗,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廣告(包括沙盤、售樓書等)陷阱 為了賣掉房子,開發(fā)商往往會在售樓廣告中(包括沙盤、售樓書等)對綠化、會館、**、幼兒園、游泳池、健身房、車位、超市、容積率、樓房間距等配套設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對于這種承諾又不寫在合同里。結果當出現(xiàn)規(guī)劃變更、綠地變停車場、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開通遙遙無期等情況,買房人要求有一個說法時,開發(fā)商卻以規(guī)劃變更已經通過規(guī)劃部門批準為由,推卸責任,或以合同約定不清搪塞,消費者一般很難得到補償。房地產開發(fā)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購房者想當然地以為廣告內容都會寫入合同的心理,瞞天過海。結果,發(fā)生爭議、對簿公堂時,法官一般會以合同條款作為依據(jù)判斷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廣告。 銷售陷阱 中國人買東西向來有跟風湊熱鬧的從眾心理,一聽說哪個樓盤觀者如潮,那些想買房的人便躍躍欲試了。正是抓住了消費者的這種盲從心理,開發(fā)商就給買房人設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誘之,在拿到預售證之前搞內部認購。內部認購是指房地產開發(fā)商小規(guī)模、不公開地預售商品房。由于內部認購的商品 房價格相對較低,對那些買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過程中,買房人認為自己得到了便宜,開發(fā)商也借此機會籌到了資金。然而,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fā)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其銷售行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問題,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往往無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這樣,買房人的投資就充滿了風險。 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數(shù)量、戶型、朝向等的推出和價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前者關系到售樓進程的快慢,后者決定了售樓利潤的厚薄。開發(fā)商的做法是推出預售房屋總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對所推出的單元進行精心搭配。通常是選**差的戶型和樓層先出手,這樣一方面可聲稱那些好的單元已經“名花有主”,另一方面還可以避免這些“丑女”到**后“待字閨中”。當然,這其中也要混雜一些好房型,否則會造成目標客戶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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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商品房以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共有面積兩部分成。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多少,并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fā)生誤差以及建筑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fā)生誤差的處理方式。目前交付房屋時,往往建筑面積增大,且不超過3%,但套內建筑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大。為避免此種對買房人不利的情況出現(xiàn),合同中有必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不得減少多少,公攤面積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約定超出此范圍怎么辦,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等。另一種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一般按照**高院司法解釋確立的一般原則即是否超過3%處理。2、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同的條款。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fā)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guī)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shù)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shù)額等??勺⒚髻I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買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數(shù)取回定金。建議買方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好爭取加入此條款,達到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的效果。3、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wèi)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guī)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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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定上述各項條款時,購房者尤其需要關注以下幾項基本問題: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guī)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樓,而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lián)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標明項目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如××市××區(qū)××街××號××花園××號樓××層××房。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后,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么程度。 4、其它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地加以說明。并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guī)定。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終吃虧的是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簽訂認購書后,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fā)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購房者不按期付款;開發(fā)商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產權過戶手續(xù)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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