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上沒有相關的約定,你找中介,他也不會理你的。所以建議購買二手房不可倉促,購房者事先一定要多對房子的質量等多加考察,簽訂合同前也不要輕信房屋中介,可以請專業(yè)人士驗房,并且應該在簽訂合同的同時,補簽一份有關房屋質量的協(xié)議,約定一旦出現(xiàn)嚴重質量問題出售人應該負有的責任。
通過中介購買的二手房出現(xiàn)質量問題,是否可以追究中介的責任呢?
155****0721 | 2013-05-09 11: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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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619
中介公司是否承擔責任應當具體分析。中介公司提供服務系居間服務,其與委托人形成居間合同。所謂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查看全文↓ 2013-05-09 11:47:40
”據(jù)此,如果中介公司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存在過錯,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退還中介費,反之,如果中介公司主觀上不存在過錯、客觀上履行了相關義務,則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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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隱瞞房屋弊端帶領買房人實地看房是房屋中介機構的一項重要義務,但在諸如聯(lián)系不上出賣人,承租人不配合看房等特殊情況下,中介機構常會帶領買受人查看其他類似房屋作為替代,買賣雙方可能就房屋的裝修、使用狀況、周邊環(huán)境等問題產(chǎn)生爭議,影響合同順利履行。2、未履行提醒、告知義務二手房買賣合同通常是由中介機構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內容,如價款金額、付款時間及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需要房屋買賣雙方協(xié)商確定。審判實踐中,部分中介機構或經(jīng)紀人經(jīng)驗不足,對相關事項未盡提示義務,導致雙方未進行充分協(xié)商,或未將雙方口頭達成的一致性意見載入合同。3、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風險二手房的性質復雜多樣,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對于經(jīng)濟適用房、央產(chǎn)房、軍產(chǎn)房、小產(chǎn)權房、農村房屋等特殊性質房屋的交易有特別規(guī)定。部分中介公司審查不嚴,或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引發(fā)大量糾紛。4、審查不到位中介機構在一定程度上負有審查房屋真實權利人的義務,包括核實登記所有權人與出賣人是否一致,詢問所有權人的婚姻狀況,要求共有權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諾等。而有些中介機構未盡到對房屋權屬的審查義務,導致買賣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障礙或者無法履行。5、慫恿簽訂陰陽合同在二手房簽約之前,部分中介公司為了以較低的稅金吸引買賣雙方,制造出總價款較低的網(wǎng)簽合同,用于申報稅款,而包含雙方真實意思的合同用于實際履行,且未進行備案。這種操作方式給國家稅收造成了巨大損失,同時也給一些當事人惡意不履行合同提供借口。特別在房價大幅上漲之后,賣房人可能會以此為借口提出合同無效。6、虛構社保、規(guī)避限購令在交易的時候,存在少數(shù)中介機構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人開具虛假社保證明。中介機構的這種行為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也由于整個交易建立在違法與欺詐的基礎上,買賣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確認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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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產(chǎn)中介在提供居間服務時,應當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實如下:①房屋的權屬情況。②房屋的抵押、典當?shù)葯嗬拗菩畔ⅰ"垲A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登記信息。④出售人與買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二、房產(chǎn)中介在什么情況下承擔何種責任?1、如果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2、如果由于中介公司未核實權屬情況和抵押情況,造成委托人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費。3、如果中介故意隱瞞了真實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虛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產(chǎn)權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紹給買受人,從而造成買受人的損失的,中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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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說好像是中介有欺詐行為,或者違規(guī)操作的時候就可以追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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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購買二手房的市民,訂立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好讓出賣人對房屋出售時的質量狀況作出書面說明,或者由房屋買賣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對房屋保修責任進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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