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當然算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時雙方對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xié)議時,法院一般是雙方均主張房所有權并同意競價的可競價;一方主張房所有權,由評估機構按市價對房屋作評估,取得房所有權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分割價款。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為男方父母 ,離婚之后算共同財產嗎?
147****5567 | 2014-02-17 16: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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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020
婚姻存續(xù)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查看全文↓ 2014-02-17 16: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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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男方父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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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了給其中一方屬于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規(guī)定給誰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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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協(xié)議就算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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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寫男方的名字,才屬于男方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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