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chǎn)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chǎn)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律師解讀:新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有兩層意思,其中第一層意思是婚后父母出資購房是否屬于個人財產(chǎn)的問題,第二層意思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如何分割的問題。 律師認為要想使婚后父母出資購房“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其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關于房產(chǎn)的出資款上不能摻雜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對方父母的出資,否則就是共同出資了。在購房出資的問題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過一分錢,也應認定為共同出資,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僅僅是雙方出資多少的問題。當然,“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的事實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jù)證明,如果證據(jù)不充分無法認定,那么夫妻一方主張婚后由其父母全額出資購房的事實就不能成立,房產(chǎn)就會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其二,房屋產(chǎn)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產(chǎn)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起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后來又把對方的名字也追加進去了,總之,只要房產(chǎn)證上有夫妻兩人的名字,或干脆只有對方一人的名字而沒有出資人子女的名字,那么該房產(chǎn)就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不是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chǎn)。
全部5個回答>婚后買房貸款一方父母出**
133****7125 | 2014-04-26 1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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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960
這個房子正常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離婚后是一家一半。如果你給投資了要流憑據(jù)。
查看全文↓ 2014-04-29 09:22:00 -
147****0841
關鍵房產(chǎn)證是寫的那個的名字,如果是寫兩個人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房子出父母當時的錢,剩下的就一人一半!
查看全文↓ 2014-04-29 09:09:45 -
131****1678
現(xiàn)在這個婚姻法很麻煩!證是一個人的就是一個人的 兩個人的話就是把父母的錢除開 剩下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
查看全文↓ 2014-04-28 19:46:01 -
148****5092
你如果能提供當時貸款付**款的證明,那么,**款部分應該是您的,房屋正常**部分,兩人平分,每個月您還貸款,有證明嗎,銀行轉賬證明,從XX帳戶轉款XX元,到XX帳戶。
查看全文↓ 2014-04-28 11:11:22
如果沒有證明,就無法界定了。正常平分。 -
147****0621
看房子寫誰的名字
查看全文↓ 2014-04-27 18: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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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fā)票上開父母的名字,這是簡單且有力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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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 1、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3、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于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橐龇ń忉屓?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chǎn)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chǎn)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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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票收據(jù) 銀行卡應該都可以證明的 現(xiàn)在新婚法已經(jīng)改了 不管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資或者贈予你 都屬于個人財產(chǎn) 這個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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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證明: 1、如果父母出全資購買不動產(chǎn)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認定是只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無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一方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的一方?! ?、在銀行提款時的票據(jù),向開發(fā)商買房時也會有相關憑證,兩種行為時間間隔短,數(shù)目一致,這樣就能證明清楚房款的來源?!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第2款規(guī)定: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chǎn)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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