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退房時發(fā)現(xiàn)押金條不見了,只要能確認客人是付過押金的,就應該退回押金。這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則,就像撿到別人的東西應該歸還的道理一樣?! ‘斎?,可以要求客人以書面的形式說明押金已退還, 防止日后客人找到押金條時回來要第二遍。
全部4個回答>不想買房只有押金條沒有合同可以退還嗎
152****4320 | 2018-06-13 16: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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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438
你好,1、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jù)**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2、合同未簽,但付了**和押金,并無其他合法手續(xù),可要求其退還**和押金。定金問題,詳情咨詢“購房定金”APP 各大應用商店均可下載"
查看全文↓ 2018-06-13 19: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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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押金交了后不想買了,是否能退,主要是看當時在繳納押金時,對于押金部分的相關約定,有協(xié)議的話,直接按照協(xié)議當時的約定進行執(zhí)行,如果沒有協(xié)議的話,押金可以等同于是定金,在開發(fā)商具備有正規(guī)的房屋銷售合法證件,而且在履行所簽訂的合同時,有權不予退還押金。所以需要先和開發(fā)商進行協(xié)商,但如果存在有開發(fā)商違約的情況,不僅可以要求退還押金,也能夠要求雙倍的賠償。一般在交押金時都會簽訂相關的協(xié)議,正常情況之下,押金可能會轉換成**款或者是其他一部分的房款由此可以得見,如果是購房者自己的原因,責任歸結于購房者,這種情況之下一般是不予退還的,而且也無權要求返還押金。所以我們在和開發(fā)商簽訂相關協(xié)議時,盡可能的對于押金或者是定金的部分做出書面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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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押金交了后不想買了理論上來說是不能夠退的,特別是所交付押金的時候,如果是當做定金進行支付,并且已經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是由于購房者自身的原因而導致交易失敗,無法向開發(fā)商所要退回定金。但如果押金是當做訂金進行支付,那可以向開發(fā)商要求申請退回押金,主要是看當時對于押金的作用約定,用作訂金的情況之下,開發(fā)商不退還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常常都會面臨需要繳納定金的問題,如果開發(fā)商自身五證齊全,并且符合房屋銷售的條件在繳納定金之后,需要與開發(fā)商簽訂相關的條約,并且對雙方的責任進行約定,針對有違約的情況之下是否需要返還定金或是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做出詳細的說明,并且以文字的形式且在合約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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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房東給你打的收條上寫的不是定金就可以退。但是房東肯定不爽,你耽誤他的時間了,如果他反應很強烈你就適當給他一點補償,如果有其他人租他的房也許他就不要你的補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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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目前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交易過程當中,開發(fā)商或中介公司要求買房人先交定金再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做法導致的眾多買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問題,引起眾多已購房者的憤怒,也引發(fā)了準備購房者的擔心與疑慮。那么對于購房定金問題,到底應該如何做,對購房定金問題法律又是如何規(guī)定的,購房定金什么情況下能退,什么情況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樣將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開發(fā)商在與買受人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如果買受人不來與開發(fā)商簽合同或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大多數(shù)開發(fā)商定金是不退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買受人極為不利,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于受制于人的境地,買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fā)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xiàn)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好多購房人認為,購房定金與其它商品交易一樣,就像平常買東西一樣,交了定金就是這個東西給我留著,我準備要了,如果東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給你的賠償,以此類推到房子上,認為一旦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無論什么原因房子**終沒有買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還了,有些人甚至自動放棄了取回定金,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其實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條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與開發(fā)商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簽訂認購書、交定金并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個必經程序,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誠意金”、“押金”、“訂約金”等,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據(jù)有兩個:一是《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guī)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司法實踐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fā)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shù)美?,因此因按不當?shù)美姆梢?guī)定來處理。再次是在簽訂認購協(xié)議時明確約定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如什么條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 三、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過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于**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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