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人委托書過期,意味著受托人喪失行使受托資格。同時,各事業(yè)單位也不會再受理此次交易的委托事項了。二,解決辦法:要么辦理委托公證書,繼續(xù)行使受托資格,要么結束受托事項的辦理,由相關責任人直接辦理。
全部3個回答>??我想問下公證委托過期怎么辦?
143****6933 | 2018-08-05 10:04:05
已有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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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312
重新做一個有效的就行
查看全文↓ 2018-08-05 10:05:22 -
155****3592
可以重新做公證,**好在公證書上體現“委托期限到委托事項辦妥為止”。
查看全文↓ 2018-08-05 10:04:51 -
141****8597
一,代理人委托書過期,意味著受托人喪失行使受托資格。同時,各事業(yè)單位也不會再受理此次交易的委托事項了。
查看全文↓ 2018-08-05 10:04:35
二,解決辦法:要么辦理委托公證書,繼續(xù)行使受托資格,要么結束受托事項的辦理,由相關責任人直接辦理。 -
152****1252
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guī)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規(guī)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
查看全文↓ 2018-08-05 10:04:26
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
一、公證書中未規(guī)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guī)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guī)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二、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guī)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規(guī)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
三、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guī)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tài)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后來協(xié)議解除了合同,那么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于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為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后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戶,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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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協(xié)商雙方達成一致,如果**終不能達成一致,買賣做不成。
全部4個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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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去公證處補辦一個 一般**長期限是3年,過期一般是重新補辦
全部3個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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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到期后怎么辦1、大家在買房子的時候都會針對產權年限的問題研究一番,其實“40年產權房”確切地說應該是“4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產權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房屋的產權永遠是業(yè)主的的,而土地是國家的,業(yè)主只有使用權。2、土地出讓是有償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需繼續(xù)使用,需提出申請并繳納土地出讓金。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guī)定,土地到期后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四環(huán)中心線以內,按指導價40%補交。四環(huán)路中心線以外,按指導價60%補交。3、4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購房者應首先確定樓盤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備基本的《土地證》、《規(guī)劃許可證》、《工程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五證。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xù)租土地。40年產權到期后歸誰1、房子永遠都是你的,40年產權是針對的土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國家是國有土地的者,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相對獨立的財產權,它只是以通過出讓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內由國家讓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取得在該年期內使用土地的權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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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不可以,商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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