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轉租時需要注意的是:首先要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書,其次房屋的轉租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期限,在簽訂轉租合同的時候,可以是由當事人三方共同簽訂,也可以是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和轉承租人雙方進行簽訂。等到轉租合同生效以后,轉租人享有并需要承擔原有租賃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要履行原租賃合同中規(guī)定的承租人的義務和權力,但是出租人和轉租雙方之間另有的約定不包括在合同內。如果出現了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等情況,轉租合同也是要隨之變更或終止。值得注意的是,租房者單位或是個人將承租的房屋、物品、設備等轉租給他人的行為也是租賃行為的一種,租房者需要根據租賃業(yè)項目來征收一部分營業(yè)稅額。
商鋪轉租需要注意什么???
137****4732 | 2019-01-27 23: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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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488
一.調查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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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yè)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xù),從而導致新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yè)執(zhí)照。
二.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yè),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簽定合同發(fā)生的費用
三.租賃保證金
俗稱“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電話費、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么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后,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并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四.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
1、出租:
營業(yè)稅及附加租金*5.55%
房產稅租金*12%
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
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
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體以代征機關實際征收為準。
2、轉租:
營業(yè)稅及附加轉租收入*5.55%
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
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征收標準,不同區(qū)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咨詢實際代征網點工作人員。
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后,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
簽定合同時要注意的重要內容
五.營業(yè)執(zhí)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于開展商業(yè)經意活動,而商業(yè)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yè)執(zhí)照的辦理來設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原有租賃登記信息沒有注銷,從而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
2、商鋪上原本已經注冊了營業(yè)執(zhí)照,而該營業(yè)登記信息沒有注銷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在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注冊新的營業(yè)執(zhí)照;
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yè)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yè)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yè)執(zhí)照;
4、涉及特種經營行業(yè)(娛樂、餐飲等)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wèi)生、環(huán)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等證件后,方可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yè)執(zhí)照。
對于上述第1、2、3、5條情形,可在合同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并給予出租人合理寬限期,超過一定期限還無法解除妨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無法辦出營業(yè)執(zhí)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六.裝修的處置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于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于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約定等同于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
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七.水、電、電話線等
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于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察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并在合在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簽定合同之后的疑慮
八.租賃登記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于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等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九.轉租問題
商鋪市場中經常會遇見許多“二房東”“三房東”情形,這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的“轉租”其實涵蓋了法律規(guī)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依法律規(guī)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系,而“承租權轉讓”是指上手租賃關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與出租人(業(yè)主)建立租賃關系。在這兩種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屬于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亦沒有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亦會受到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次與轉租或承租權轉讓錯作環(huán)節(jié)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并可考慮將營業(yè)執(zhí)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十.買賣與租賃
許多承租人經常擔心承租商鋪之后,業(yè)主將商鋪出售了怎么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于承租人賦予了兩重特殊保護:
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yōu)先購買權,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購買人的條件下主張購買該商鋪的,則業(yè)主必須將該商鋪出售給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yè)主出售后,新的業(yè)主也應當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業(yè)主應當承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其他注意事項
在承租商鋪之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yè)規(guī)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yè)態(tài)不符合相關的商業(yè)規(guī)劃和有關政策,比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yè)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
155****1657
商鋪租賃注意事項
查看全文↓ 2019-01-27 23:23:15
須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
案例張某以每年120萬元的租金從吳某處租賃了沿街的門面房一套,用于開設咖啡館。為了提升檔次,吸引客源,張某花費巨資對門面房進行了裝修。咖啡館開張之后,生意非常紅火。正當張某滿心歡喜之時,一個姓潘的人卻找上門來,稱自己才是門面房的所有權人,吳某只是門面房的承租人,無權轉租房屋。由于張某難以接受增加房租的請求,潘某便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與吳某之間的租賃合同,并要求張某返還門面房。在這種情況下,張某無奈與潘某簽訂租賃合同,將年租金提高到150萬元。訴訟以潘某撤訴而終結。
焦點解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潘某完全有權要求解除與吳某之間的租賃協議,并要求張某返還商鋪。要避免類似張某的困境,投資者在尋找意向中的商鋪時,就必須注意所有權問題,認真審查商鋪所有權證書的記載。如果不是直接從所有權人手中租賃商鋪的話,則必須經過所有權人的同意,且這種同意以事先的書面同意為佳。否則,就可能使經營活動陷入不確定的狀態(tài):如果商鋪經營不佳,房屋所有權人可能對轉租行為不予理睬;如果商鋪經營狀況良好,房屋所有權人就可能因為“眼紅”而提出擅自轉租的問題,以達到提高租金的目的。 -
131****0891
租商鋪需要注意的有:
查看全文↓ 2019-01-27 23:23:07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yè)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 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 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xù),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yè)執(zhí)照。
4、確認商鋪內煤氣、水、電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5、把每年租金調整幅度事先約定于合同當中,明確何種條件下可調整房租;
6、確認商鋪整修期是否免租,費用由誰來負擔,租約到期之后,店面是否應恢復原狀,**好把店面照片存檔,并注明使用材質,作為日后原狀歸還的證明;
7、確認租約到期后如繼續(xù)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8、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后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9、明確約定合同終止后裝修物的歸屬原則
10、明確約定承租優(yōu)先權
11、做好證據保全工作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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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轉租需要注意什么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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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店鋪商鋪地段商家客戶主要通過經營實現利潤,如果地段不好,包括區(qū)域大環(huán)境、商鋪小環(huán)境,都是決定經營好壞的主要因素,不可不仔細調查。2、店鋪商鋪使用狀況目前轉租情況很多,一手新鋪較少,所以如果是轉租的,要查清轉租的原因、業(yè)主是否允許轉租、轉租的條件等。對于商鋪目前的使用情況一定要了解清楚,否則引來的糾紛將會導致無法正常經營。3、店鋪商鋪配套良好的配套能節(jié)省商家客戶很多成本與精力。如水、電及電容、燃氣、弱電設施、排污化油設施等。4、店鋪商鋪本身結構不是所有好的地段的商鋪都能租出去,或者租金達到相同的水平,那么商鋪自身的結構就顯得相當重要,主要考慮面寬跟進深的比例、房屋內部布局結構及利用率、房屋的高度、承重、樓層等硬件過關才能保證商家客戶在使用上的方便合理。5、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所謂正式的租賃合同就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承租者可憑簽訂的租賃合同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相關執(zhí)照。6、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和身分方證件,如系共有產權的,需共有人一起簽字方可生效。租賃的商鋪產權一定要清晰,**好不要租賃有產權問題的商鋪。7、簽約時明確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在簽訂合同時,除租金外還必須明確其他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如房屋租賃稅金,物業(yè)管理費,修繕費用等。店鋪商鋪其它需要了解的就是租賃期限、免租期、租金支付標準、違約及違約金、損失的賠償等條件了。8、保證承租人租賃的權利有權人在租賃期間出售或抵押商鋪的,須在合同中明確應保證承租人繼續(xù)租賃的權利,否則出租方需賠償損失.應在合同中明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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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受讓方在簽訂門面轉讓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因為對轉讓方各方面因素都不是非常了解,所以在簽訂這份合同之前,受讓方需要做好以下準備: 一、調查商鋪的檔案 承租之前,應當赴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幾個重大的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yè)房性質,土地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性質,否則,將面臨無法辦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xù),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yè)執(zhí)照。 二、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合同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在合同中出現,只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yè),此種情況之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在“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期起止時間,免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能免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要按合同約定承擔。 三、租賃合同保證金 俗稱“押金”,注意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相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yè)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以上的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應的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么辦?可以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后,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時間內補齊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并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四、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相應的稅費。 五、營業(yè)執(zhí)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于開展商業(yè)經商活動,而商業(yè)經營活動首要條件是必須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yè)執(zhí)照辦理來設置,只要涉及這幾個方面: 1、有租賃登記信息沒有注銷,從而導致新的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商鋪上原本已經注冊了營業(yè)執(zhí)照,該營業(yè)登記信息沒有注銷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注冊新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屋類型不是商業(yè)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yè)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yè)執(zhí)照;涉及特種經驗行業(yè)(娛樂、餐飲)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wèi)生、環(huán)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等證件后,方可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因出租人材料缺失導致無法注冊營業(yè)執(zhí)照。 六、處置裝修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于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的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約定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于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等同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 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七、水、電、電話線等 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于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慮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并在合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八、簽訂合同之后的顧慮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于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與否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登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人承租的,其中一個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九、轉租問題 商鋪市場中經常會遇到許多“二房東”“三房東”情形,這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的“轉租”其中涵蓋了法律規(guī)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依法律規(guī)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系部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系,二“是指上手租賃關系,新承租人直接代替原承租人與出租人建立租賃關系,在這兩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租人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適于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上也沒用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也會受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與轉租權轉讓錯作環(huán)節(jié)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并可考慮將營業(yè)執(zhí)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十、買賣與租賃 許多人擔心承租商鋪之后,業(yè)主將商鋪出售了怎么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承租人賦予了兩種特殊保護。 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yōu)先購買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yè)主出售后,新的業(yè)主也應當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的業(yè)主應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知識總結:上述的幾個注意事項其實對于租店面的朋友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保證自己的利益不收侵害的關鍵。實踐中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情況會發(fā)生,做好充足的準備當然是預防損失的**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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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關系變得復雜化,承租人在轉租房屋的時候應當注意以下問題:(一)須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出租人將租賃房屋進行轉租的行為必須先行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即構成無權處分行為,其轉租行為的有效還是無效就處于待定狀態(tài),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賃房屋的所有權,該轉租行為才能被認定為有效。(二)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原租賃期限轉租行為既以原出租行為為基礎,故而受其約束,主要表現為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轉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不得超過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原有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此為一般性原則。其例外只能是出租人與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對延長租賃期限達成協議。(三)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承租人既享有承擔原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權利義務,也享有承擔新轉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權利義務。當然,這一注意事項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進行協商后予以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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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注意二房東是否有正式的租賃合同。 如有,在簽定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yè)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家具、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并約定維修責任; 8、應對提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