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今后,對房地產項目的預征稅率由此前的1%至2%,提高到2%至5%。對容積率小于1.0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低按銷售收入的3%預征土地增值稅.房地產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原來的1%至2%提高到2%至5%。政策將對開發(fā)商的資金流帶來明顯的壓力:一方面有限購、差別化信貸等措施抑制需求,而收緊銀根、提高土地增值稅稅率,則從另一方面收緊開發(fā)商的現金流,促使其合理定價,甚至以降價來換取資金流。對于再次上調土地增值稅預征稅率,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在其微博進行了“炮轟”,其反問稱“請問預征比例的提高,不變相增加開發(fā)成本嗎?開發(fā)成本的加大會有利于降低房價嗎?預征比例的提高將該交和不該交的稅提前納入財政的口袋中,難道是合理并有利于增加市場供給嗎?” 北京半年來再上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配合中國政府嚴厲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在出臺住房限購等措施后,北京市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土地增值稅預征稅率,由此前的2%上調至2%-5%,為其半年以來的再次上調。 北京地稅部門昨天出臺具體執(zhí)行細則。從今天起,北京市開發(fā)商銷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其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依據預計增值率分別按照2%至5%征收,而原來**高只有3%。這是北京市首次利用差別化稅率調控房價。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條件是什么?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多少,預征的方式是什么?
130****3659 | 2024-07-31 19:22:23
已有6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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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134
土地增值稅稅率涉及多個檔位,預征是按預售收入比例提的。
查看全文↓ 2024-08-10 22:49:26 -
181****6392
土地增值稅稅率依據稅法規(guī)定的不同比率,預征則是為了提前確保稅款的征收,具體規(guī)定應咨詢稅務部門或專業(yè)律師。
查看全文↓ 2024-08-07 18:48:31 -
131****2296
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根據增值額有所不同,預征是根據預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預先收取的稅費,具體可以咨詢稅務部門。
查看全文↓ 2024-08-05 07:19:39 -
151****0879
土地增值稅稅率不等,預征是預售時先交一部分。
查看全文↓ 2024-08-01 14:38:34 -
133****9235
土地增值稅稅率是根據增值部分來定的,預征則是根據預售收入來預估的。
查看全文↓ 2024-07-31 21:14:19 -
151****1029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根據不同的增值額度設置,包括30%、60%兩檔。預征方式通常按房地產項目預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預先征收,項目竣工后根據實際增值額進行調整補(退)稅。
查看全文↓ 2024-07-31 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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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答
聽說賣房如果賺多了,可能要交土地增值稅。具體啥時候交,怎么交,我也不太清楚,得問問專業(yè)人士。
全部5個回答>答土地增值稅清算稅率是多少? 土地增值稅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并按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進行征收。 土地增值稅清算征收方法: ?。ǎ保┰鲋殿~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部分,稅率為30%; ?。ǎ玻┰鲋殿~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速算扣除系數為5%; ?。ǎ常┰鲋殿~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速算扣除系數為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速算扣除系數為35%; (5)房地產企業(yè)建設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敺ㄗ郑郏保梗梗担莸冢短枴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guī)定。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征收辦法。
全部3個回答>答《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全部4個回答>答土地增值稅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并按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進行征收。(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部分,稅率為30%;(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某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1998年1月將其開發(fā)的寫字樓一幢出售,共取得收入3800萬元。企業(yè)為開發(fā)該項目支付土地出讓金600萬元,房地產開發(fā)本為1400萬元,專門為開發(fā)該項目支付的貸款利息120萬元。為轉讓該項目應當繳納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印花稅共計210.9萬元。當地政府規(guī)定,企業(yè)可以按土地使用權出讓費、房地產開發(fā)成本之和的5%計算扣除其他房地產開發(fā)費用。另外,稅法規(guī)定,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企業(yè)可以按土地出讓費和房地產開發(fā)成本之和的20%加計扣除。則其應納稅額為: 扣除項目金額=600+1400+120+210.9+(600+1400)×5%+(600+1400)×20%=600+1400+120+210.9+100+400=2830.9萬元 增值額=3800-2830.9=969.1萬元 增值額占扣除項目比例=969.1÷2830.9=34.23% 應納稅額=969.1×30%=290.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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