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套數認定,主要看家庭名下房產和貸款。我的經驗是,每次購房前,都要先查清楚這些信息,以免影響購房計劃。
全部5個回答>荊門的公積金房子套數認定是什么為標準的?
141****9100 | 2012-11-24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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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968
住房套數認定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生成的《個人信用報告》所顯示的住房貸款次數或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為依據。
查看全文↓ 2012-11-24 1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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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買房了,都要世界末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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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所述,您的以前那套房產還是屬于您名下的房產,如果您現在要據悉買房,那就是算第二套房源了,**要至少達到六層才能辦理銀行貸款。您可以考慮協(xié)助買主盡快辦理過戶手續(xù)。待過戶手續(xù)完成后,您名下沒有房產,您就可以享受購房首套房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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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契稅如何認定套數答
在2016年2月22日起申報納稅的購房人,可以申請享受《通知》規(guī)定的契稅優(yōu)惠政策。此前福州市已在執(zhí)行的房地產稅收政策繼續(xù)執(zhí)行,購房人應提供相應的住房查詢證明。對于購房人已享受首購或首改稅收優(yōu)惠政策,相應房產轉讓后再次購房,若再次購房符合首購房或首改房文件規(guī)定的,可以繼續(xù)享受首購或首改稅收政策。二手房強制轉移登記受理時點在2016年2月22日之后的,受讓方可申請按《通知》規(guī)定享受契稅優(yōu)惠;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按法律文書時間的稅收政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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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套房如何認定呢?我國新出臺的二套房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既認房又認貸,且異地人士購房貸款還需提供1年以上擬購房地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均按照二套房貸計算。 南京二套房認定標準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2010年5月公布了《關于規(guī)范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以下是通知全文: 關于規(guī)范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 建房[2010]8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首府)城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建委、房地局),人民銀行上??偛浚鞣中?、營業(yè)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jiān)局,各國有商業(yè)銀行、股份制商業(yè)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fā)〔2010〕10號),規(guī)范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tǒng)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zhí)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tǒng)(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tǒng),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zhí)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zhí)行;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qū),商業(yè)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其暫停發(fā)放住房貸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記信息系統(tǒng)建設作為落實國發(fā)〔2010〕10號文件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數據不完備的城市,要進一步完善系統(tǒng);尚未建立房屋登記系統(tǒng)的城市,要加快建設。2010年年底前各設區(qū)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記信息系統(tǒng)。 要加強住房信息查詢管理工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建住房〔2006〕244號)及《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建住房〔2008〕84號)進行查詢,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對提供虛假查詢信息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