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xiàn)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馬上要簽商品房認購書了,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小編在此給大家6個提醒,一起來看看吧。 1、規(guī)避受牽制條款。如果購房人自己想簽訂認購的話,則要避免認購書中的受牽制條款。前些年的認購書中往往有這樣的條款:購房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簽訂合同的,開發(fā)商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但不簽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種,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體條款上達不成協(xié)議。這種情況不能完全將過錯就歸結于購房人。但因為該條款的存在,開發(fā)商往往以此威脅購房人。如果由于各種原因必須簽訂認購書的話,應當避免該條款的出現(xiàn)。建議購房人要求簽訂認購書示范文本,該文本充分保護了購房人的利益。 2、購房者不要與開發(fā)商約定預付款或認購金予以“沒收”、“不予退還”等條款,這種條款實際上針對購房者單方違約的違約金條款,開發(fā)商這里有個圈套,購房者只要沒有與開發(fā)商簽訂正式買賣合同,不論什么原因都算購房者違約,開發(fā)商就要沒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3、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認購書對于價格條款的約定,不要使用“均價”,“優(yōu)惠價”“折扣價”等,而要準確到單價的具體數(shù)額; 3、開發(fā)商答應為購房者保留價格或房號的,要將保留承諾寫進認購書,如此價格保留10天,此房號保留10天。此時還要注意,這種保留是開發(fā)商的單方承諾,如果開發(fā)商沒有兌現(xiàn)承諾應該承擔違約責任,不要把這種保留簽訂成購房者在10天之內必須購買的義務; 5、注意認購協(xié)議書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合同中體現(xiàn)的基本原則就是自愿平等,換個角度說,即各方當事人應當在認購協(xié)議中規(guī)定必要的義務,雙方的義務都是圍繞合同目的的實現(xiàn)而確立的,任何一方的義務不能過多也不能過少。目前多數(shù)的認購書都是開發(fā)商提供格式合同,對購房者的限制較多,而開發(fā)商基本不承擔責任。為了避免一方責任傾斜,在簽訂協(xié)議時要注意加上限制開發(fā)商行為的條款。 6、在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時,購房者應對開發(fā)商提供的格式條款進行認真審查,適當補充完善,將定金的約定范圍加以調整,從根本上將《認購協(xié)議書》與房屋買賣合同區(qū)別開,使之獨立。這樣才能真正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如何簽商品房認購書,簽訂認購書注意什么?
148****5744 | 2014-04-01 19: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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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341
簽約時商品房買賣合同要看清,注意以下問題:
查看全文↓ 2014-04-04 16:26:03
(1)在合同中,應注明與開發(fā)商談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還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好注明如申請不到銀行按揭時訂金等預付付款的處理辦法。
(2)明確注明房屋面積所購面積要明確注明銷售面積(或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實際使用是多少。如面積誤差超過約定范圍,購房者有權退房并追繳利息損失。
(3)對交樓日期要有嚴謹、具體的規(guī)定務必將開發(fā)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寫明確,具體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兩可的措辭來表達。如果開發(fā)商在約定的時間不交房,則可以按照此條款追究其違約責任。
(4)明確煤氣通氣的準確時間合同中要寫明煤氣通氣的準確時間,或寫明因入住率不夠而不能按時通氣時,開發(fā)商應采取什么應急辦法。
(5)明確產權證發(fā)放到購房者手中的準確時間
(6)認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圖與所購房屋是否一致注意是否標明各居室、客廳、廁所的面積;所購房屋的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的材料、品牌和型號是否確定。
(7)約定設計變更時如何承擔責任合同中應明確寫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現(xiàn)設計變更,新的設計方案應在多長時間內通知購房者,如果購房者要退房應在多長時間內提出,以及賣方應該在多長時間內退款及付其利息。
(8)仔細研讀補充條款的內容如果購房者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仍不夠詳細,可以再簽訂一個補充協(xié)議,把雙方認為應該約定的內容規(guī)定在補充協(xié)議中。協(xié)議內容應該公正,雙方權利與義務必須對等。應當注意的是,有的開發(fā)商事前已擬好了補充協(xié)議,這些協(xié)議多是按開發(fā)商單方面意愿擬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內容,購房者應多加注意。仔細研讀補充條款,注意補充條款是否與正式合同相抵觸,對不同意的條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補充的也可以提出。因為任何合同在正式簽訂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或民事糾紛。 -
144****9274
商品房認購書包含內容
查看全文↓ 2014-04-04 10:11:43
1、認購物業(yè);
2、房價,包括戶型、面積、單位價格(幣種)、總價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認購條件,包括認購書應注意事項、定金、鑒定正式條約的時間、付款地點、帳戶、簽約地點等。
簽訂認購書注意事項
規(guī)避受牽制條款。如果購房人自己想簽訂認購的話,則要避免認購書中的受牽制條款。前些年的認購書中往往有這樣的條款:購房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簽訂合同的,開發(fā)商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但不簽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種,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體條款上達不成協(xié)議。這種情況不能完全將過錯就歸結于購房人。但因為該條款的存在,開發(fā)商往往以此威脅購房人。如果由于各種原因必須簽訂認購書的話,應當避免該條款的出現(xiàn)。建議購房人要求簽訂認購書示范文本,該文本充分保護了購房人的利益。
購房者不要與開發(fā)商約定預付款或認購金予以沒收、不予退還等條款,這種條款實際上針對購房者單方違約的違約金條款,開發(fā)商這里有個圈套,購房者只要沒有與開發(fā)商簽訂正式買賣合同,不論什么原因都算購房者違約,開發(fā)商就要沒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認購書對于價格條款的約定,不要使用均價,優(yōu)惠價**價等,而要準確到單價的具體數(shù)額;
開發(fā)商答應為購房者保留價格或房號的,要將保留承諾寫進認購書,如此價格保留10天,此房號保留10天。此時還要注意,這種保留是開發(fā)商的單方承諾,如果開發(fā)商沒有兌現(xiàn)承諾應該承擔違約責任,不要把這種保留簽訂成購房者在10天之內必須購買的義務;
注意認購協(xié)議書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合同中體現(xiàn)的基本原則就是自愿平等,換個角度說,即各方當事人應當在認購協(xié)議中規(guī)定必要的義務,雙方的義務都是圍繞合同目的的實現(xiàn)而確立的,任何一方的義務不能過多也不能過少。目前多數(shù)的認購書都是開發(fā)商提供格式合同,對購房者的限制較多,而開發(fā)商基本不承擔責任。為了避免一方責任傾斜,在簽訂協(xié)議時要注意加上限制開發(fā)商行為的條款。
在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時,購房者應對開發(fā)商提供的格式條款進行認真審查,適當補充完善,將定金的約定范圍加以調整,從根本上將《認購協(xié)議書》與房屋買賣合同區(qū)別開,使之獨立。這樣才能真正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
138****0281
第一項:關于五證
查看全文↓ 2014-04-03 10:03:31
陷阱:有些開發(fā)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復印件;或者提供小區(qū)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
對策:1、復印件要注意看原件。2、有原件要看批準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積的多少。3、對于承諾證件正在辦理中的開發(fā)商,可約定開發(fā)商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取得該證件所要承擔的責任。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保證對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證的真實性、有效性。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愿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
第二項:關于公攤面積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筑面積出現(xiàn)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fā)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筑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fā)商并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
對策:1、在合同第三條中寫明確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攤面積的構成。3、按套購買使用面積,雙方不涉及公攤處理。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對公攤面積的變化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如果實測公攤面積超出暫測面積的,買受人在超出暫測面積的3%以內據實結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賣人承擔相關費用;如果實測面積少于暫測面積,買受人據實結算。
2、買受人對實測面積的承擔,僅在超出暫測面積的1平方米以內據實結算。
第三項:關于房產證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并未說清條款中規(guī)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導致資質較差的開發(fā)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
對策:1、五證齊全的**一般買受人得到房產證有保證,所以五證不全就免談。2、將不能辦理房產證中行政機關的原因單列出來,開發(fā)商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人,買受人不能起訴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如果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1種第(1)項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
2、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補充條款的第八條出賣人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
如果因買受人不依法交納辦理房產證相關費用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其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1種的處理方式及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
如果因頒證行政機關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賣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出賣人應當出示蓋有行政機關公章的證明文件,否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四項:關于書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后(如:交房通知),開發(fā)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樓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責任。
對策:1、將書面通知的形式約定清楚,開發(fā)商違約時,買受人就有確鑿證據。2、如有開發(fā)商違約,買受人應一具體的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備證據。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本合同中所含書面通知義務的,雙方均應以郵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對方。
第五項:關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開發(fā)商開發(fā)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yōu)橄嗤Y構位置不好的樓層。
對策: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區(qū)的平面圖并標明樓號。2、開發(fā)商應在此附圖中蓋章確認。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應當將出售房屋所屬樓號在小區(qū)平面圖中標明,并將小區(qū)平面圖粘貼在本合同附件一內加蓋公章。
第六項:關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開發(fā)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如果此類房屋出售,開發(fā)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因為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
對策:1,在土地管理部門、房管部門查清該樓盤有無抵押記載。2、要求開發(fā)商將合同在房管局備案。3、要求開發(fā)商提供保證責任。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保證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況,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
第七項:關于物業(yè)管理公約
陷阱:《物業(yè)管理條例》今年9月1日實施,其中明確規(guī)定買受人在購房前開發(fā)商要與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物業(yè)管理公約》。否則,開發(fā)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潛在的買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產證。
對策:1、買受人應要求前期物業(yè)應以招投標的方式介入。2、開發(fā)商與前期物業(yè)簽訂了《物業(yè)管理公約》。3、買受人也應簽訂三方都署名的《物業(yè)管理公約》。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在出售房屋前,應與招投標方式選擇的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物業(yè)管理公約》。
買賣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訂有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署名的《物業(yè)管理公約》。
第八項:關于各方責任范圍
陷阱:如果因開發(fā)商的各種原因(如:五證不全、一房二買、又抵又買等)情形導致買受人得不到房屋,買受人的損失范圍沒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沒明確具體范圍。
對策:1、根據《民法通則》以及6月1日的《解釋》將實際損失細化。2、對開發(fā)商給自己造成的損失準備好證據。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如果因出賣人的單方原因導致退房,出賣方承擔的責任范圍如下:
出賣人的責任范圍:
1、退還已付房價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計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2、賠償買受人從簽訂此購房合同時起到退房時至每平方米售價的**差價。
3、賠償買受人對所購房屋的裝飾裝修費用(此費用僅以裝修實物和相關票據為限)。
4、對于按揭付款的買受人,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辦理按揭相關手續(xù)的費用(包括:銀行手續(xù)費、保險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通常情況下,房屋驗收的條件有:
房屋必須有質檢站核發(fā)的房屋質量合格證明。按照有關規(guī)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必須要經區(qū)級房屋質檢站驗收合格,才能允許住戶居住。在查驗此合格證件后,住戶自己也要對房屋進行質量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解決。
凡竣工的工程,一般須做到五通一平即煤氣、上水、電熱、污水、路通,一平即樓前6米、樓后3米場地要平整,不準堆積建材或雜物,以確保進出安全。要做到煤氣表、電表(單元表)、水表三表到戶。室內清掃干凈,水池、水盆、糞桶、垃圾道、門窗、玻璃、管道清理干凈,無污物,達到窗明地凈,地漏、雨水等處無堵塞雜物。
高層住宅樓生活供水系統(tǒng),必須具有衛(wèi)生防疫部門核發(fā)的用水合格證。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地區(qū)的水質嚴重超標,有些小區(qū)生活用水全部是靠自己打井取水,為了保險起見,這樣的小區(qū)在驗收房屋時,**好自己采些水樣帶回去,送給有關部門檢驗,如果水質確實不符合生活用水標準,就應想辦法及早解決。
高層住宅樓電梯,必須具有勞動部門核發(fā)安全運行合格證。
高層住宅樓消防供水系統(tǒng),必須經消防部門檢驗合格。
房屋應按圖紙、文件要求達到設備齊全,功能可靠,手續(xù)完備。
房屋驗收還需仔細檢查商品房質量:
(一)檢查房屋有無裂縫
首先仔細查看房屋地面和頂上有無裂縫,沒有裂縫**好,如有裂縫,要看是什么樣的裂縫。一般來說,與房間橫梁平行的裂縫,雖屬質量問題,但基本不存在危險,修補后不會妨礙使用。若裂縫與墻角呈45度斜角或與橫梁垂直,說明該房屋沉降嚴重,存在結構性質量問題。
看房屋的外墻墻體是否有裂縫,若有裂縫也屬嚴重的質量問題。
看承重墻是否有裂縫,若裂縫貫穿整個墻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該房存在危險隱患,對這類房屋,購買者一定不能報僥幸心理。
(二)檢查房屋有無傾斜
雖然專業(yè)檢測房屋的傾斜度需用專門的儀器,但購房者用目測的方法從四周不同角度,遠近距離仔細觀測也能基本上發(fā)現(xiàn)問題。有時,可在房頂上用細繩栓上一重物,貼墻放下至墻腳,從四周檢查其傾斜程度。
(三)檢查房屋有無滲漏
購房者要注意察看房屋的地面和頂層滲水情況,要仔細檢查房屋墻面是否有變色、起泡、脫皮、掉灰,這些都是滲漏的跡象。還應察看廚房、衛(wèi)生間、陽臺的頂部和管道接口是否滲漏。
(四)檢查墻面、地面
對于已做過粗裝修交房的居室,檢查墻面是否平整,不能有很明顯的起伏;地面應光潔,不能起砂。
檢查墻面有無石灰爆電。若石灰沒有經過足夠的時間熟化或水泥中所滲的泥沙過多或攪拌不均,用鐵器敲打爆點時,就會發(fā)現(xiàn)大面積的疏松、脫落等質量問題。
檢查廚房、衛(wèi)生間墻面瓷磚砌筑是否合格,磚塊不能有裂痕,不能空鼓,必須砌實。
(五)檢查衛(wèi)生間、廚房地面是否做過找坡處理
主要是為了自然排水(決不能往門口處傾斜,不然水要流進居室內),看水是否能通暢無阻地排向出水口。
(六)檢查門窗
門窗的密實度是否合適,開啟關閉是否順暢。門框、窗框邊緣等易受撞擊處是否密實,不應有縫隙。
何時辦理產權證?
房屋買賣當事人簽訂的商品房預、出售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依法生效后30日內雙方應到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產權證。
產權證辦理的基本程序?
I、買賣雙方至產權登記部門,上交辦理產權證的相關資料:
商品房:個人身份證、房屋登記申請表、購房證明書刊號、商品房購銷合同書(或預售合同書)、房屋分戶平面圖、繳款發(fā)票、交易監(jiān)證文書。
拆遷安置房:個人身份證、房屋登記表、房屋拆遷證明書、房屋拆遷產權交換證明書或購房證明書、原房屋產權注銷證明、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結算單、房屋分戶平面圖、繳款發(fā)票。
單位新建房:法人資格證明(法人代碼證明或營業(yè)執(zhí)照、房屋登記申請表、建設**批文、征地批文或用地許可證、征地紅線圖、建設許可證、建筑紅線圖、建設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竣工平面圖、房屋總平面圖、房屋分層平面圖、竣工驗收報告)。
個人新建房屋:個人身份證、房屋登記申請裝、建筑許可證、建筑紅線圖、建設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
2、申請人上交資料后,房屋產權登記部門會開出收件收具,注明領證日期,領證日期一般距交件日期10天3個月左右。
3、產權登記部門將對所收資料進行審核,如發(fā)現(xiàn)申請人所交資料不全等特殊情況.會按房屋登記申請表所上所用申請人電話通知申請人.并順廷辦證時間.
辦理產權證注意事項:
一、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共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簽。
二、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盡量明確所有明細費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項雜費。
三、選擇威望較高知名人士或正規(guī)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為交易雙方的資金、房屋交割的監(jiān)管方,確保交錢后能順利過戶,或過戶后房與款兩清。
四、購買方需注意所購買房屋是否在抵押狀態(tài)中,以確定交易及入住時間。買賣交易后貸款時間拖得過長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五、購買方在交易前確定清楚貸款所需要條件及費用,防止買賣交易后因貸款問題所造成的交易損失。
六、交房時的物業(yè)登記及相關水、電、有線電視、煤氣等等的過戶及房屋情況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發(fā)現(xiàn)這些問題而產生付費上的扯皮應交稅費。
房貸的注意事項
隨著住房金融業(yè)務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市民通過按揭圓了自己的住房夢,提高了本人與家庭的居住質量。但是,在借款人辦理銀行貸款時,銀行專家發(fā)現(xiàn),不少借款人常常會忽略一些原本應值 -
154****4923
在實踐中, 為了盡早銷售商品房,開發(fā)商在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前,雙方先簽訂商品房預售認購書,購房人依認購書約定繳納一定數(shù)額的款項。
查看全文↓ 2014-04-02 20:07:13
但往往在正式的商品房買賣談判中,又因為對具體條款的爭議,不能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進而轉為對購房人所繳款項是否視為定金,適用“定金罰則”而爭吵不休。
對于認購書的法律性質,一般認為,如果認購書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樓層、總面積、單價、總價、簽訂正式預售合同的時間等,商品房認購書具有合同約束力,當事人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
認購書中約定的款項應當視為解約定金,適用定金罰則。如果認購書沒有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則認購書只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意向書”,購房人所繳款項應當退回。 -
158****0149
第一,購房前的準備,購房者首先應該慎重的選擇一個物業(yè)的項目,就是你準備購買什么樣的房子,首先應該考慮它本身所處的地理位置、戶型以及它周邊的環(huán)境,非常重要的一點應該對開發(fā)商的資信進行一個了解,就是說在購房前購房者應該對你選擇的物業(yè)項目有一些**基本的了解。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對開發(fā)商的資信進行了解。
查看全文↓ 2014-04-02 11:37:54
第二,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這里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到查驗五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交付定金,簽訂認定書,選擇付款的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合同,再交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交房和辦理產權登記,就是開發(fā)商在辦理完登記后,簽收“兩書”,接受物業(yè),申領產權證。
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將這個條款改為買房應當在簽訂認購協(xié)議之日起多少日之內前來與賣房商談正式合同,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這樣對購房者應該是比較有利的。
認購書簽訂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內和房地產開發(fā)商簽訂買賣合同,簽訂買賣合同就應該非常慎重的對待,因為買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xiàn)在買賣里面。一旦將來和房地產商發(fā)生糾紛,購房合同是解決雙方分歧的**主要的根據和憑證。所以,在簽定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fā)商的資格和“五證”,如果是現(xiàn)房,根據規(guī)定發(fā)展商已經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了,而應當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xù),去產權登記部門進行登記。辦理房屋產權證一定要看清發(fā)展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買的房子。
也就是說一個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購房的過程中應該查驗五證,同時收房子的時候應該有兩書。還有更重要的是產權證,拿到產權證,整個購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應該算齊備了。
還有一個基本問題,購房合同的簽訂是跟誰簽訂?很簡單,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跟房地產開發(fā)商簽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開發(fā)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負責其銷售活動,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沒有開發(fā)商的簽字而與購房者直接簽訂買賣合同,就是說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義簽定合同。簽定合同的時候我們應該把握住是開發(fā)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義簽定合同。再一個提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數(shù)字。比如說違約金是千分之幾還是萬分之幾,還是百分之幾,這些比例數(shù)字,作為購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個百分數(shù),很多東西就差很多。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xié)議,這個補充協(xié)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第一,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xié)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第三,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F(xiàn)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fā)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第四,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現(xiàn)在面積爭議**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fā)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fā)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tǒng)的公攤面積的數(shù)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F(xiàn)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第五,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tǒng)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第六,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fā)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fā)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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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轉讓訂單是不允許的!你可以跟開發(fā)商協(xié)商,看看盡量減少損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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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認購書》有法律效力。開發(fā)商與您作為平等的民事主體,在意思自由的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只要不違反國家強行法,均為有效?!渡唐贩空J購書》應當蓋合同專用章,但蓋收款專用章也能夠表明開發(fā)商的身份,因為收款章也好,合同章也好,都是在工商部門有法定登記的,蓋章行為都是開發(fā)商的意思表示行為,并不影響認購書的效力。法人沒有簽章不影響公司的意思表示,不影響認購書的效力。2、可以在今天繳納全款,只要在交費后取得購房發(fā)票即可,如果現(xiàn)在只能出具收據,可以在收據上注明領取購房發(fā)票的時間。3、如果繳納完房款、簽訂認購書后開發(fā)商跑了,可以進行訴訟,要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如果是現(xiàn)房,開發(fā)商跑了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預售房,則應要求開發(fā)商提供預售許可證,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開發(fā)商,說明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投入開發(fā)建設的資金已經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能夠出示預售許可的開發(fā)商是可信賴的。4、一般是先簽訂紙質合同,然后開發(fā)商統(tǒng)一辦理初始登記、辦理網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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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后由 欲水靜舟 于 2011-11-4 17:13 編輯 商品房認購書指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的一份購房合同,而且獨立于正式房屋買賣合同。認購書并不是購房過程中的必須的法律程序,在《合同法》上認購書視為要約合同。雖然認購書所約定的購買行為有效,但是買賣雙方仍需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因此,**終的購房法律文本只有購房合同。即便購房者不簽認購書,開發(fā)商也無權要求購房者簽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guī)定,“認購書”是當事人的“預約”請求。即在訂立購房合同前,當事人約定將來簽訂合同的民事行為。因此,“認購書”在購房合同尚未簽訂前屬于預約合同。 依據現(xiàn)行的《武漢市商品房認購書》范本規(guī)定,認購書必須包含以下三項內容:將來要簽訂的《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全部內容;當事人做出的在將來某個條件具備時簽訂購房合同的承諾;如在某個條件具備時不簽訂購房合同,“認購書”的當事人應承擔違約責任。然而,時下開發(fā)商出具的認購書多數(shù)僅有后兩項,對“將來要簽訂的購房合同所有內容”一項卻鮮有涉及。此外,認購書中涉及的預付款項也應表述為“訂金”,而絕非需要履行購房合同所有條款的“定金”。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提供的認購書,正是基于類似以上的種種不規(guī)范行為,為購房者設下重重絆腳石。購房者簽訂這樣有缺陷的認購書,一旦在日后簽訂購房合同時出現(xiàn)各式糾紛,開發(fā)商往往以購房者違約在先為由,拒絕賠付相關損失。由于購房者所簽訂的認購書確已具備法律效應,司法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時,只能采取調解的方式處理,這使得簽訂認購書的購房者處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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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問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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