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辦法》及相關的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扼要介紹國家關于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法律規(guī)定?! ∫?、征地的含義 征地,是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簡稱。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強制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并根據補償標準一次性給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貨幣補償。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權屬于國家,不再屬于農民集體?! 《?、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銜接的兩大塊,即征地的批準程序和征地的實施程序?! 。ㄒ唬┱鞯氐呐鷾食绦颍ㄒ源笮徒ㄔO項目為例)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 ?、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收土地等方案?! ?、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 ?、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準?! 。ǘ┱鞯氐膶嵤┏绦颉 ?、發(fā)布征地公告 (1)發(fā)布機關:市縣政府?! 。?)發(fā)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 。?)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yè)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發(fā)布后果:公告發(fā)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登記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 ?。?)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不辦理登記的后果:列入補償范圍?! ?、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準?! ?、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準機關:市、縣政府(并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guī)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土地交付 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guī)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⒄鞯匮a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安置補助費?! ∮玫貑挝粚Ρ徽鞯貑挝话仓靡蛘鞯厮斐傻母挥鄤趧恿ΧЦ兜难a償費用?! ∷?、征地補償標準數額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guī)定?! ?、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按規(guī)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補償費用的管理、歸屬 (一)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fā)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ǘ┘w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jiān)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xiāng)政府備案?! ×?、征地補償糾紛及解決方式 1、補償標準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征地信息公開糾紛 屬于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全部3個回答>政府征地的流程
148****9928 | 2018-07-13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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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429
一)提前告知征收 (就是征收要前聽取老百姓的意見)
查看全文↓ 2018-07-13 09:54:00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fā)【2004】28號)中規(guī)定:“在征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征地農民”。 《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br/>
(二)現狀調查及確認(征收報批前的調查)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fā)【2004】28號)中規(guī)定:“對擬征土地現狀的調查結果須經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確認;確有必要的,國土資源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聽證。要將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薄蛾P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確認征地調查結果。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如果沒有履行土地現狀調查以及沒有讓被征地農民簽字確認土地狀況的,批地機關是不會批準用地的。而現實中確是,很多農民自己根本沒有簽字確認自己的土地狀況,而在國土部門上報的征地材料中確有農民簽字確認的材料,大部分是村干部和他人代簽,弄虛作假欺騙批地機關。批地機關在審查批地時,一般進行的是書面審查,而不是親自向被征地的農民核實。這就造成被征地的農民沒有簽字確認,土地依然被批準征收的情況出現。被征地的農戶發(fā)現這一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或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征詢意見,組織征地聽證(征地報批前的程序)
《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規(guī)定:“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規(guī)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在聽證過程中,負責組織聽證的機關應當將其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的有關證據向聽證的農民出示并作出說明。如果被征地的農民認為征地機關擬定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依據不足,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議,如果被征地農民提出的建議合理合法,征地機關應考慮重新更改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被征地農民提出的異議和建議,聽證機關應該形成筆錄,這個筆錄也是報批時的必備材料。而現實情況確是,被征地的農民根本沒有收到征地機關的聽證告知書,卻被說成是放棄聽證權利。
(四)征地材料的組織、審核及上報
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征地情況調查結果和市縣人民政府擬定的征地補償標準、安置方案,以及建設項目的相關材料,依法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編制建設用地呈報說明書(簡稱:一書四方案),經過縣級人民政府初步審核同意后,由縣級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報批。縣級人民政府同時應就征地補償標準合法性、安置方案的可行性及妥善安置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保障措施出具說明材料;被征地農民提出的意見較多、情況較為復雜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說明采納意見的情況。
(五)征地的審核、報批
市縣人民政府上報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局)受理,并進行審核。凡是征地材料齊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補償標準符合法律規(guī)定、安置方案已經確認,市縣人民政府已經出具說明材料的,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審批。須報國務院批準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查后報請國務院批準。國土資源廳(局)將征地材料報送國土資源部審查。征地經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省國土廳或國土資源部下發(fā)征地批準文件。
我國有權批準征地的機關只有國務院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市縣人民政府是征收土地的主體,但并不是批準征收土地的主體。實踐中,很多市縣人民政府采取邊報批邊占地的方式非法占用農民的土地。這是嚴重違法的。因為,并不是市縣人民政府上報征收土地,省政府或國務院就一定會批準征收土地。
(六)征地公告 (征地批準后,要向老百姓公布)
經依法批準征地項目后,市縣人民政府和市縣國土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進行征地的兩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根據《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的規(guī)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市縣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內容包括:(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征收土地的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由市縣國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內容包括:(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數量;(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五)農業(yè)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如果征地項目未獲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批準。由發(fā)布預征公告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時下發(fā)書面通知,取消原預征公告。
(七)兩公告后被征地農民的權利
根據《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的規(guī)定,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時,應當附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采納情況,舉行聽證會的,還應當附具聽證筆錄。
征地兩公告后,被征地農民的提異議權和聽證權是他們第二次對征地的補償安置的話語權。雖然在預征階段也有話語權,但那是在預征階段,內容和批準后的話語權雖有雷同但不完全一致。實踐中,很多政府認為在預征階段已經征求過意見,沒必要在批準征地后進行第二次征求意見,根本就不予公告而直接要求被征地農民騰出土地,這是嚴重錯誤的。
(八)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準和交付土地
市縣國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滿當事人無異議或者根據有關要求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完善后,將征求意見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連同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采納情況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并報省級國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后,市縣人民政府應及時依法組織落實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事宜,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費用及時足額的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民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有關補償費用沒有足額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權拒絕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有關補償費用已經足額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農民拒絕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有權責令限期交出土地。如果被征地的農民對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等有不同意見,也應該交出土地。對于補償標準等有關糾紛,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裁決的方式予以解決。
(九)爭議裁決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被征地農民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用土地方案的實施。 -
144****3315
1、發(fā)布征地公告
查看全文↓ 2018-07-13 09:53:48
(1)發(fā)布機關:市縣政府。
(2)發(fā)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
(3)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yè)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fā)布后果:公告發(fā)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后果:列入補償范圍。
3、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準。
4、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準機關:市、縣政府(并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guī)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guī)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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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個別省的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扼要介紹國家關于政府征地流程的法律規(guī)定,歡迎大家閱讀!
查看全文↓ 2018-07-13 09:53:30
一、征地的含義
征地,是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簡稱。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強制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并根據補償標準一次性給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貨幣補償。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權屬于國家,不再屬于農民集體。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銜接的兩大塊,即征地的批準程序和征地的實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準程序(以大型建設項目為例)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準。
(二)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fā)布征地公告
(1)發(fā)布機關:市縣政府。
(2)發(fā)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
(3)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yè)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fā)布后果:公告發(fā)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后果:列入補償范圍。
3、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準。
4、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準機關:市、縣政府(并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guī)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guī)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四、征地補償標準數額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guī)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guī)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五、補償費用的管理、歸屬
(一)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fā)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二)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jiān)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xiāng)政府備案。
六、征地補償糾紛及解決方式
1、補償標準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征地信息公開糾紛
屬于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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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政府征地的流程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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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發(fā)布征地公告(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2、征詢村民意見(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鄉(xiāng)鎮(zhèn)政府)3、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登記(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4、擬定“一書四方案”組卷上報審批(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5、征用土地公告*(市縣人民政府)6、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7、報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8、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市縣人民政府報省國土資源廳)9、土地補償登記10、實施補償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具體需要的文件:(一)省級人民政府建設用地請示文件;(二)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意見;(三)建設用地項目呈報材料"一書四方案"(含匯總表);(四)建設用地申請表;(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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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政府征地問題!答
政府為了公共利益需要是可以征地的,但應給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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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 由土地主管部門出具的預審報告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者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4.初步設計或者其他有關批準文件;5.建設項目位于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的,應當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全部3個回答> -
答
一、由土地主管部門出具的預審報告。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者其他有關批準文件。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四、初步設計或者其他有關批準文件。五、建設項目位于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的,應當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一.征地部分:政府有權征地但必須合法.征地程序多/要求嚴,"五條批文"缺一不可,縣級政府僅有規(guī)劃權,其他4條批文的權限屬于國務院或省政府.很多地方僅以地方政府的規(guī)劃圖(縣城鄉(xiāng)建設局有規(guī)劃權)糊弄/蒙蔽群眾,群眾要有識別能力.首先要求政府提供"五條批文",如果沒有或不全可以認定違法,群眾有權拒絕并舉報,在省市縣舉報/投訴/訴訟等于瞎折騰,所以應向中央相關部委實名舉報或群眾聯合起來集體北京越級上訪才有一定效果.村民的承包地都有承包證書__受法律保護,不要輕易簽字.如果政府單方面將錢打入"一卡通",只要你一分錢不拿,地你照種,還是你的.2.拆遷部分: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返還比例1:1.5;房屋如果在規(guī)劃區(qū)內(以地方政府規(guī)劃圖為準)的農民,你的房屋可以按照集體土地(宅基地)安置,也可以按照國有土地房屋安置(1:1.5)__依據是2011年**高院關于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審理通知(可以百度查詢).怎么更有利自己權衡.如果你的房屋在街道或馬路邊,因為區(qū)位優(yōu)/價值高,可以要求原地或就近返還,屬于門面房.不要輕易簽字,如果簽字,合同一式兩份(政府一份,拆遷戶一份),政府方面必須由拆遷辦主任或縣長(區(qū)長)親自簽才能合法有效.為了"公益性"(建設道路/橋梁/醫(yī)院/**/碼頭/機關政府/機場/軍事設施等),并有"五條批文",政府可以"強拆";為了開發(fā)/建設"非公益性"目的,政府無權"強拆".3."四結合方針":法律政策與有勇有謀相結合;排除萬難與群眾路線相結合;上網上訪與舉報曝光(聯系記者)相結合;戰(zhàn)略輕視戰(zhàn)術重視與持久性速效性相結合.同時充分發(fā)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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