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的土地是開發(fā)商買的并且交了土地出讓金的,通過招標及拍賣的形式取得的。劃撥是**指定規(guī)劃用地,劃撥出來的。
全部4個回答>什么是協(xié)議出讓土地使用權
134****7978 | 2018-07-14 1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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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417
協(xié)議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出讓方與受讓方(土地使用者)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
查看全文↓ 2018-07-14 1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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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019
協(xié)議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門代表市政府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場價格為基準,(環(huán)球網(wǎng)校房地產(chǎn)估價師頻道為您整理)經(jīng)過協(xié)商確定土地價格,并將土地使用權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查看全文↓ 2018-07-14 10:13:19 -
153****2722
協(xié)議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門代表市政府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場價格為基準,經(jīng)過協(xié)商確定土地價格,并將土地使用權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查看全文↓ 2018-07-14 10:12:03 -
156****2644
是指出讓方與受讓方(土地使用者)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
查看全文↓ 2018-07-14 10:11:25 -
153****5928
協(xié)議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門代表市政府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場價格為基準,經(jīng)過協(xié)商確定土地價格,并將土地使用權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查看全文↓ 2018-07-14 1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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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nèi)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是土地交易一級市場,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代表國家通過拍賣、招標、掛牌出讓和協(xié)議四種方式出讓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是土地使用權交易二級市,采取方式多為出售、交換和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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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義:1、劃撥土地也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jù)《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guī)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以向國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讓金為對價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簡單說來,就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nèi)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二、區(qū)別1、使用權性質不一樣2、出讓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劃撥可能出點使用費用(非出讓金),也可能一點不出費用。3、使用的權限不一樣。劃撥土地不能轉讓,出租,抵押等;出讓土地在出讓期內(nèi)可以轉讓,出租,抵押。4、使用期限不同,出讓土地有具體使用期限,使用期屆滿返回國家,劃撥則無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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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掛牌公告,按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竟買人的報價申請并更新掛牌價格, 根據(jù)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編制掛牌文件,競買人在規(guī)定日期前提出竟買申請,按規(guī)定交納保證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等資信證明后提交競買申請書。在掛牌文件規(guī)定的掛牌起始日期,掛牌人應該將掛牌宗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限、規(guī)劃要求、起始價、增價規(guī)則、增價幅度等內(nèi)容,在土地交易市場掛牌公布,符合條件的竟買人應定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寫竟買報價單,在掛牌期限內(nèi)竟買人可多次報價。如果在掛牌期限內(nèi)只有一個竟買人在掛牌期限內(nèi)只有一個競買人,且報價不低于掛牌底價,并符合其他交易條件的,掛牌成交;在掛牌期限內(nèi)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報價**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但報價低于底價者除外,在掛牌期限內(nèi)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報價均低于底價或均不符合其他交易條件的,掛牌不成交。掛牌交易的掛牌期限不得少于十個工作日。競買人確定后.掛牌人應當向競買人發(fā)出《掛牌成交確認書》。競得人應該根據(jù)《掛牌成交確認書》所約定的時間與市國土房管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掛牌同樣遵循“價高者得”的原則.不同之處在于不是現(xiàn)場報價.由于掛牌是以書面的形式報價,所引發(fā)的關注程度及暴光不如招標與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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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土地使用權出讓答
根據(jù)土地法規(guī)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yè)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xù)期。經(jīng)政府批準同意大利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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