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流程:一、轉讓方須報材料1、原土地證或土地證明材料2、原土地出讓合同3、上繳稅務局的土地增值稅證明材料4、土地評估報告5、圖件資料6、土地轉讓專項審計報告7、營業(yè)稅上繳證明材料二、受讓方須報材料1、項目批復原件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明材料等3、上繳財局契稅證明4、城市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符合規(guī)劃的圖件資料三、雙方共同提供的資料1、土地轉讓申請2、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四、如改變土地用途,由受讓方重新評估,補交差額部分的出讓金,契稅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全部3個回答>??門面土地出讓期限到了怎么辦
142****8456 | 2018-07-14 17: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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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61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yè)主聯(lián)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根據規(guī)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yè)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24:36
2、根據國家現(xiàn)行的相關規(guī)定,土地到期后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產權銷售是近幾年房地產業(yè)才開始興起的一種銷售方式,隨著經濟發(fā)展到一定程度,社會游資開始關注商鋪的高額回報;或是一些小型開發(fā)商涉入該行業(yè),其資金回收的要求緊迫,產權銷售就應運而生了。
3、不動產證使用歸屬產權,《不動產權證書》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產權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房屋產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一般來說,全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商鋪的使用年限到期,所以未來要看國家以及政府的相關政策以及法規(guī),不過按照正常流程商鋪使用年限到期應該和住宅的70年產權一樣,應該繳納土地出讓金來進行產權續(xù)約。 -
156****1769
1.根據國家現(xiàn)在對商鋪土地使用權的規(guī)定,商鋪土地使用權年限40年或服務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動續(xù)約。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24:26
2.商鋪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商鋪使用權,商鋪的40年也就是指商鋪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鋪土地租用時間, 不是房產, 到時候可以繼續(xù)繳納商鋪的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
3.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優(yōu)先向國家申請延續(xù)商鋪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如果國家沒有商鋪拆遷計劃,則該商鋪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現(xiàn)行(到期日)的土地價格,交納商鋪土地出讓金以繼續(xù)使用土地。
4.如果國家有商鋪的拆遷計劃,則無償征用土地并且對地上物做價補償。
5.商鋪的所有權永久屬于購房者,這個你不用擔心,如果是需要拆遷,會依照當時商鋪的市值評估價格來做賠償?shù)?,這個放心就行了! -
146****2189
根據國家現(xiàn)在的規(guī)定,房子40年(商鋪)或70年(住宅)到期后自動續(xù)約。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24:06
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商鋪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 不是房產, 到時候可以繼續(xù)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優(yōu)先向國家申請延續(xù)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如果國家沒有拆遷計劃,則該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現(xiàn)行(到期日)的土地價格,交納土地出讓金以繼續(xù)使用土地。 如果國家有拆遷計劃,則無償征用土地,并對地上物做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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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了各類用地的**高年限,具體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出讓土地使用權的**高年限不是唯一年限,具體出讓項目的實際年限由國家根據產業(yè)特點和用地項目情況確定或與用地者商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實際年限不得突破規(guī)定的**高年限,而只能限于**高年限的范圍內。那么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屆滿的怎么辦呢。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屆滿后,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土地使用者申請續(xù)期。在一般情況下,政府應批準續(xù)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二是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未獲得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根據《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這就是說,國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同時,也無償收回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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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因此,土地儲備中心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承受人需要支付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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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收益權質押涉及土地使用權和收益權的法律關系。辦理應確保質押合同合法合規(guī),權益清晰明確,并遵循相關登記程序。務必注意風險防控,確保雙方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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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通過民事督促起訴制度追繳土地出讓金。 2、民事督促起訴針對低價出讓或惡意拖欠 民事督促起訴是指當國有資產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或可能受到侵害時,有關國有資產監(jiān)管部門或國有單位未履行或不能履行保護職責,該權益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進行救濟的,人民檢察院監(jiān)督、支持其履行職責,直至督促其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并對審判活動予以監(jiān)督,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一項檢察工作。民事督促起訴涉及的民事違法行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必須直接發(fā)生在民事活動中,而非行政管理領域;二是危及到的是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包括集體利益?! ∶袷露酱倨鹪V追繳土地出讓金一般針對低價出讓國有土地或企業(yè)惡意拖欠而監(jiān)管部門追討不力等情況。在低價出讓土地的情況下,監(jiān)管部門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挽回國有資產的損失;如果監(jiān)管部門不履行或懈怠于履行職責,檢察機關應當督促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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