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婚前房產的處理,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處理。1、關于夫妻婚前的房產,具體有幾種情況:(1)該房產為夫妻一方婚前支付**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2)該房產為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額購買,并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3)該房產為夫妻雙方在婚前共同出資購買,但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2、夫妻離婚時婚前房產,婚前房產分割:(1)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痘橐龇ㄋ痉ń忉專ㄈ返囊?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雙方對財產歸屬有協議的,按照協議內容處理。(2)由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額購買,并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如果在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就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3)由夫妻雙方在婚前共同出資購買,但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在現實生活中,這類情況經常會出現。往往男女雙方結婚前,男方為了討好女方,會將房產登記在女方一方名下。如果存在這種情況就比較麻煩。如果登記一方不承認對方有出資行為,或是認定對方的出資屬于贈與行為的,法院就很難支持未登記方的請求。也就是說離婚時,未登記方除非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且出資不屬于贈與的,才可能請求分割房產,否則**后可能會人財兩空。
全部5個回答>??父母贈與房產離婚后如何處置
148****5044 | 2018-07-16 14: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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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152
在高房價的壓力下,結婚由父母幫襯買房的情況比較常見。如果婚前父母出資購房,一旦夫妻感情破裂離婚,房產應該如何處理呢?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07:12
離婚房產
東莞的徐女士與丈夫婚姻登記之后,公婆支付40萬元的首期款幫助徐女士夫妻購房,按揭款由徐女士夫妻償還,公婆當時表示這筆錢屬于贈予性質,無須歸還。但是現在夫妻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公婆表示購房款是出借給小兩口的,需要歸還,徐女士至少歸還其中一半即20萬元以及利息,對此徐女士表示疑惑。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房產離婚如何分割這個問題,應該從產權證入手。也可能將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記在兒媳名下,也可能兩個子女名字都登上。
(一) 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離婚如何分割?
在購房時,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如果是在全額付款的情況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這個房產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如果婚前購房,父母只出了**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的,離婚時會將房子歸產權登記人名下,對于婚內共同償還的房貸及房子增值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償還給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二) 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離婚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分割時先認定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資買的,出資的一方有有權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割該房屋。
(三) 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如何分割呢?首先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可根據雙方約定的比例份額進行分割,沒有約定,按實際雙方應得比例分割。
因此,由于當時沒有簽訂借款協議,且房產證明登記在徐女士夫妻名下。按照公序良俗,父母給子女買房,一般不會與子女簽訂書面房屋贈予合同。根據慣有判例,法官通常會認為,父母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單獨贈予給子女,屬于子女的婚前個人房產。將房屋產權登記在兒子、兒媳雙方名下的,視為對雙方的贈予,屬于雙方的共同房產。綜合來看,徐女士不應該償還公婆當初的購房款項。 -
143****1893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06:50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法律規(guī)定,如果沒有明確只歸一方,則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明確只歸一方,則是夫妻個人財產。 -
146****4258
一,婚后父母的贈與,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或寫明受贈人,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待。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06:34
二,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平均分配為原則。
三,如果一方獲得所有權,則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現價值的一半價值。 -
134****9122
婚后一方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呢?時能分割嗎?分割的方式又是怎么樣的呢?怎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呢?請閱讀下面的文字了解相關內容。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06:20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依法予以分割。理由如下:
第一,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并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符合法律規(guī)定。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當事人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即該規(guī)定所要表達的意思為,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房,應以認定該房系對夫妻雙方贈予為原則,以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為例外。這里的“例外”就是要有證據證明一方父母明確表示將該房產贈與男或女之一方,且該證據應當是在當事人離婚訴訟前形成的,離婚訴訟中父母作出不是贈與的意思表示,尚不足以排除贈與的推定。具體到本案中,不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均沒有證據證明該房產系男方父母贈與給男方個人的,也沒有證據證明該房產系男方父母贈與給女方個人的,也就說本案中沒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規(guī)定的“例外”情形,自然而然的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符合上述規(guī)定。
第二,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并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符合法律解釋中的歷史解釋。
所謂的歷史解釋又稱立法解釋、沿革解釋或法意解釋,系指對一個法律條文有多種不同的解釋時,并且各種解釋意見均有其理由,很難說哪種解釋意見正確或錯誤,這時就應從法律的起草和制定過程中的有關資料,如立法理由書、草案和審議記錄等,來探求立法者或**高司法機關于制定法律或司法解釋時所作的價值判斷及所要實現的目的,以推知該法律條文的立法者或**高司法者的意思的解釋方法。**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該條規(guī)定在較早征求意見稿中表述為“雙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者子女名下的,可視為明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產權登記在出資者子女的配偶名下,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出資者明確表示贈與其子女配偶的除外”。雖然婚姻法解釋三**后審議通過去掉了后半句即“產權登記在出資者子女的配偶名下,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出資者明確表示贈與其子女配偶的除外。”但該草擬稿規(guī)定仍對解釋該條規(guī)定可以起參考作用。
第三,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并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有司法實踐的佐證。
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解釋》第五條規(guī)定:根據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權證登記在出資者自己子女名下的,從社會常理出發(fā),可認定為是明確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部分出資應認定為個人所有;若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當事人能證明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者明確表示向一方贈與的,一般宜認定為向雙方贈與為妥。該部分出資宜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參照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指導意見,亦應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并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且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依法請求予以分割。以上是由365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婚后父母贈與房產如何分割的情況,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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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449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06:05
1)、子女結婚前,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屋或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若沒有特別的書面明確約定,該贈與房屋應當認定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因此,這部分房屋或出資應屬于夫或妻個人財產,不納入離婚財產分割的范疇。
2)、子女結婚后,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屋或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若沒有特別的書面明確約定,該贈與房屋應當認定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屬于離婚財產分割的范疇。
如果沒有書面證明是可以分割的,希望可以幫到你,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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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著先要籌措資金將剩余的公積金貸款還清,取出抵押的房產證; 其次憑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到房產交易中心將房產證變更到一方名下; **后擁有房產的一方可憑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等重新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即可。對于已辦理了產權證的可以這樣操作,而尚未辦理產權證仍在按揭期內的則應和開發(fā)企業(yè)協商辦理相關手續(xù)完成產權變更等手續(xù)?! ∑鋵嵾@樣的目的:一是解決了房屋產權歸屬問題; 二是將曾經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解凍出來,今后他(或她)將與這套房屋及貸款無任何關系,而且他(或她)也可以正常使用自己的公積金,進行購房提取或申請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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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父母贈與的房產,原則上是共同財產,由雙方平分。如果雙方有爭議,可以根據離婚協議或者財產分割協議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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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沒有婚前財產證明 這種情況你們的財產就是共有的 要平分的 不止房子 你們所有的財產 甚至孩子 都是要合理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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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后財產,可以平均分配,如果是婚前財產,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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