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和山東省八屆人大常委會通過施行的《山東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明確規(guī)定,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是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主管部門。凡未經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地產,不受法律保護,房地產管理部門不予認可,不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
辦理房屋過戶時,想知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45****1291 | 2018-09-10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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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025
如果是婚前積蓄購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這一方就是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后收入購置的房子,不管登記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查看全文↓ 2018-09-10 16:32:47
1、因為婚姻關系的特殊性,夫妻以共同生活為目的,這里的共同生活包括共同的經濟生活,夫妻雙方在婚姻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如果沒有法律的特殊規(guī)定和當事人的特殊約定,一般都視為雙方共同財產,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并不意味著它不屬于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仍然要按照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2、對于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
154****2758
1、如果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查看全文↓ 2018-09-10 16:32:41
2、婚姻法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guī)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141****5099
不算。
查看全文↓ 2018-09-10 16:32:37
房產證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xù)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xù)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xù)。交易所會給買方發(fā)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xù)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xù)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fā)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qū)(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fā)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
153****7229
房產可以夫妻更名。
查看全文↓ 2018-09-10 16:32:32
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過一個通知:《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對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予以明確。
二,根據通知,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三,夫妻雙方帶著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大廳辦理更名手續(xù),辦理時需交85元房本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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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三規(guī)定了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該解釋將孳息和自然增值排除在收益之外。在民法上,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比如,果樹結的果實、母畜生的幼畜,母雞所生的雞蛋等。法定孳息指因法律關系所獲得的收益,如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取得的利息,銀行存款利息等。但對于房屋租金作為法定孳息這一點還是有爭議的,尤其是將租金放在婚姻關系中來處理,個人認為不能簡單的將租金作為孳息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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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第十一條第二項明確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住房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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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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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屬于婚姻存續(xù)階段取得的財產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痘橐龇ā?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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