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屬于共同財產,你若認為為你的個人財產,需要與你的愛人以書面的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根據(jù)**新的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全部11個回答>房產證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142****6225 | 2019-05-06 01:50:34
已有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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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717
房產證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如果是多人共同出資購買也可以寫多個人的名字。事實上房產證上加名字是沒有限制的。區(qū)別在于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屬于個人所有,而多個名字則屬于共同所有。
查看全文↓ 2019-05-06 01:53:02 -
151****8067
如果是在購房房合同上是寫的一人名字,房產證就是一人名字。。。如果是購房合同是寫兩人名字或更多人的名字,這是屬硬性規(guī)定的。
查看全文↓ 2019-05-06 01:52:57 -
156****8358
當然可以,不管婚前婚后,都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這開發(fā)商不知道被誰洗腦了,再說辦理房產證是房管局辦理,也不是開發(fā)商辦理,他如果不給辦,你自己去房管局辦理,比開發(fā)商攢一批在辦理快多了。
查看全文↓ 2019-05-06 0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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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可以寫一個人名字嗎;房產證上是完全可以一個人的名字的。。。因為國家沒有對房產證寫名字的人數(shù)規(guī)定,寫一個也是完全可以的,寫兩個人也是可以的。在購房產時,主要是看購房人的要求寫多少人的名字,其它人是不能干涉的。只要你在購房合同上只寫一方名字 ,在辦理房產證時就是一個人的名字了 。因為辦理房產證是根據(jù)購房合同上名字辦理。但是婚后 購房 產,不管是一人或是兩人的名字 都 是屬共有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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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屬于共同財產,你若認為為你的個人財產,需要與你的愛人以書面的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根據(jù)**新的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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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買房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在期間購買的房子,若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人的名字,也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為一段婚姻代表著兩個人的結合,無論誰購買的房子都將屬于她們共同的財產,在雙方的協(xié)調下,婚后買的房子可以寫一方的名字是被允許的。既然是結婚了,那寫上一方誰的名字都是可以的,可如果要發(fā)生離婚的情況,這個房子的歸屬成為了一大問題,所以在沒有完全溝通和統(tǒng)一的情況下一定不要自作主張的在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避免造成難以處理的結果。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某一方父母購買的房子要求由他的子女登記姓名,這個視為僅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這個就會被視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則在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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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為一個人的名字,必須要另一方同意,然后雙方一起到房產管理局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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