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共有人之間的產權和普通買賣雙方一樣轉讓、只是轉讓的是部分份額,如下: 1、買賣雙方商議好房價(份額)簽好合同后需要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份額)、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網簽后,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新的測繪圖; 2、雙方帶著(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托的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后按評估程序對所委托評估房屋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3、雙方帶著(2)所述材料,到稅務部門根據轉讓份額申請繳納契稅;稅務部門受理后認真審核,出具契稅單,繳納契稅;申請繳納(或減免)營業(yè)稅、個稅,稅務部門受理后認真審核,符合規(guī)定的出具納稅單(免稅單); 4、雙方帶著(3)項材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管部門審批核準后,繳費取證。
全部3個回答>??產權共有人可以進行房屋買賣嗎?共有產權房屋一方要賣而另一方不同意如何處理?
137****3780 | 2019-05-24 00: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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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526
1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查看全文↓ 2019-05-24 00:49:43
2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3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4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5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6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
141****5350
如果公證人不同意進行買賣的話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xù)的。
查看全文↓ 2019-05-24 00:49:38
因為產權證是兩個人的名字,所以辦理過戶的時候就需要兩個人一起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xù),如果一方不同意辦理的話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xù)的。
如果是另一方沒有時間辦理過戶手續(xù)的話,可以辦理委托公證給另一方辦理,那樣就可以一個人辦理過戶手續(x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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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575
共有房產買賣是需要共有人全體同意的,不然房子是賣不了的。
查看全文↓ 2019-05-24 00:49:28
依據《物權法》第九十五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九十七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十九條: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
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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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善意購買第三人的利益,對于保護夫妻另一方的利益,解釋(三)規(guī)定在離婚時另一方可以追討,有權請求賠償損失。有律師稱,現實中,為避免此類情況發(fā)生,既然是共同的房產,**在房產證上共同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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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是能夠買賣的,但是必須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不然是無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七條規(guī)定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未征得共有人同意,房屋買賣無效,這里的“共有人”,包括共同繼承人這種情形。因此,由于這種房屋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買房人一般無法取得房屋產權,而其購房款已支付,這樣很可能跌入房款兩空的陷阱。未經共同繼承人同意買賣房屋是指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不征得其他共同繼承人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牟利,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買房人的權益受損的情形。認定方法為房屋產權可以按照兩種比例實現共有:當個人與政府的產權比例為7∶3時,個人承擔的價格相當于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對仍無力購買的特殊困難家庭,可按5∶5的產權比例進行購買,個人承擔的價格則相當于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70%,即共有產權經濟適用住房。共有產權房的購買人隨著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請購買政府部分的產權。按規(guī)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內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原供應價格結算;5年后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屆時市場評估價格結算。房屋出售時與此類似,出售所得按購房家庭與政府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當購買者經濟情況發(fā)生變化,家庭收入高于政府規(guī)定標準,進入中高收入群體時,政府也無需強制其搬出,而是對政府產權部分收取市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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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被瞞著的一方怎么辦呢?追討不成不就無緣無故地賠了嗎?《婚姻法解釋(三)》告訴你,“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財產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有律師認為,這樣的追討其實也很難,所以**好的辦法仍然是夫妻雙方作共有房產登記。本本上都有你名字了,傻子也不會不知道要征求兩方意見才能購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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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雙方可以協議分割夫妻共同房產。不能達成協議,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離婚時,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的情況下,法院一般會判決房產歸夫妻一方所有,但獲得房產一方需要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系以婚姻關系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系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guī)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原則處理:1、男女平等原則。《**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4、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guī)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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