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購房合同時怎樣約定定金1、在交付定金時,對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既可以訂立定金合同來約定,也可在購房合同中設立定金條款來約定。2、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購房者好是在簽定購房合同后再交付定金。如果房地產商堅持要求先付定金后簽合同的,而購房者又決意購買并有足夠支付能力的,先付定金也無妨。否則購房者就該掂量掂量。3、購房者在支付定金時應懂得,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購房定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房價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罰則的約束,只能作為預付款。4、約定的定金不宜過多,尤其是在簽訂認購書時就交付的定金,即使是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定金不要超過總房款的20%。后還要提醒購房者,法律上定金與訂金有著嚴格的區(qū)別,定金具有擔保性質。簽訂定金協(xié)議并交付定金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1、保證性。認購書和定金都是為了保證購房合同的簽訂而簽訂的。2、實踐性。定金協(xié)議是實踐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為該合同的成立要件。3、要式性。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擔保法》第90條)??戳艘陨蟽热荩銓炗嗁彿亢贤瑫r怎樣約定定金是否清楚了,買房前要仔細了解定金、定金等相關知識,不要被開發(fā)商忽悠了哦。
全部3個回答>??簽購房合同 定金怎么支付?是怎么收費的呢?
137****8985 | 2019-07-02 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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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091
實踐中,在房地產銷售的一級市場同樣問題嚴重,一般來說,房地產開發(fā)商在與購房者簽訂正式的商品房預售或銷售合同之前,往往通過簽訂認購書、意向書、預訂合同等方式要求購房者交付購房定金,以此約束購房者與其簽訂正式的商品房預售或銷售合同,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如因種種原因未能與開發(fā)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時,開發(fā)商往往因此而拒絕返還購房者已交付的定金。筆者認為應根據(jù)不同的情況作具體分析: 一、一般來說,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給付定金的時候,與開發(fā)商未就主合同的主要內容達成一致,而事后雙方不能就主合同主要內容達成協(xié)議,則購房定金通常應當返還購房者。 定金有立約定金(訂約定金)、成約定金、解約定金、證約定金、違約定金等各種類型。但在**高人民法院擔保法司法解釋施行之前,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主要是指違約定金。而擔保法解釋承認了除違約定金以外的其它類型定金的效力,其中第一百一十五條就是對立約定金的明確規(guī)定。立約定金也可以被稱為是主合同的訂立而簽訂的從合同,特點在于,其法律效力的發(fā)生與主合同是否發(fā)生法律效力沒有聯(lián)系。在主合同訂立之前就已成立。凡在認購書、意向書一類協(xié)議中設定立約定金的,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產生,在其所擔保的立約行為沒有發(fā)生時,違反承諾的一方當事人就應當受到定金處罰。因此,我們認為,在實踐中不能把認購書、意向書中約定的定金性質都認為立約定金,否則對購房者極為不利。如:因開發(fā)商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條件或基于惡意,導致購房合同不能簽訂而讓購房者承擔定金不能返還的后果是有違公平原則的。 二、嚴格以認購書約定的條件為準,可區(qū)別于以下幾種情況。 首先,如果認購書并沒有明確約定房屋的價格、面積、戶型結構等具體條件,而是把這些內容留待簽訂正式的商品房預售或銷售合同再行協(xié)商,而開發(fā)商與購房者又未能就此協(xié)商一致,從而導致雙方未能簽訂主合同的,則開發(fā)商應當將定金返還購房者。其次,如果開發(fā)商在簽訂主合同時,提出與認購書約定的不同的條件致使主合同不能簽訂的,開發(fā)商應當承擔違反認購協(xié)議的違約責任,依照擔保法的規(guī)定,開發(fā)商應當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再次,如果開發(fā)商和購房者雙方就認購書約定的條件之事項未能達成一致,導致不能簽訂主合同的,開發(fā)商應當返還購房者定金。另外,如果認購書已經將以后要簽訂的主合同的條件作了明確具體的約定,而購房者應當承擔違反認購協(xié)議的違約責任。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11:09 -
141****0416
常見的買房協(xié)議: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11:01
1、定金協(xié)議
定金協(xié)議主要確定定金的額度及支付方式,定金協(xié)議一旦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定金協(xié)議主要包括:房屋情況概括,房屋交易情況,定金的額度及支付方式,其他的約定等。shzyqiyu88
2、房屋購買合同
房屋購買合同,主要涵蓋房屋權屬,成交方式,成交價格,產權狀況,房屋交付,違約責任,稅費相關規(guī)定,權屬轉移登記,爭議解決等方面。
3、補充協(xié)議
補充協(xié)議的內容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jù)不同項目的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某種程度上,補充協(xié)議比購房合同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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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304
一、簽訂購房合同應注意什么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10:56
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guī)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樓,而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lián)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標明項目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如XX市XX區(qū)XX街XX號XX花園XX號樓XX層XX房。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筑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后,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能力等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么程度。 -
158****1997
針對這一條款,房產銷售合同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致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這項約定條款是否合理,其附帶注解是否明確,這一點購房人一般很容易或不知其到底是何含義。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水災、戰(zhàn)爭等。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10:50
"依照此法,房產買賣合同中設定有關"不可抗力"的約定應該說是正確的。但實際在房產交易中,現(xiàn)在有一些發(fā)展商卻將此條款進行了延伸、擴張。比如有的合同對"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其它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銷售方不承擔責任。
這樣的約定顯然是賣方對自己的免責范圍過于寬松,是違背法律原則的。售房方不能把發(fā)展商因自己的過錯,如:對市場判斷不準確投資失誤、項目設計失誤修改方案延誤工期、資金不到位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同時也不能把應該預計到而沒有預計到的季節(jié)影響、上級行為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從而免除自己理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因此簽訂合同時,應特別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
134****0795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產公司返還購房款并支付相應利息、賠償損失。
2.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買受人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guī)定,以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為由,向法院申請確認該合同無效,并要求房產公司返還購房款并支付相應利息、賠償損失。
3.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買受人可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向法院申請確認該合同無效或撤銷該合同,并要求房產公司返還購房款并支付相應利息、賠償損失。
4.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子的事實,買受人可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向法院申請確認該合同無效或撤銷該合同,并要求房產公司返還購房款并支付相應利息、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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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是房屋購買時的第一筆預付款,一般情況下數(shù)額應當在總房價的百分之三十以上,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款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并非在下決定買房的一刻就要簽訂買賣合同以及付首期款的。消費者看中商品房某棟某單元決定購買,一般是先交定金,簽訂“認購書”,詳述認購樓宇的位置、房號,預售建筑面積、套內面積以及約定樓價、付款方式等。認購書也是合同,對于所約定的內容對雙方就有約束力的。所以這期間開發(fā)商不得將你認購的單位再拿出來賣給他人。在認購書簽訂后的兩到三天內,開發(fā)商或其委托律師會對你按照付款方式進行銀行資信查詢,其間會有銷售員或律師通知需繳納的首期款、契稅、專項維修金和簽約費用,并告知簽約資料以及預約簽約時間。一般來說,在認購書上通常約定,簽認購書后7天內支付首期房款和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此前繳納的定金也會轉為房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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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一手房需要繳納的稅費: 1.契稅:如果是購買商品住宅,則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75%計算繳納;而高檔(如花園住宅)住宅則按照成交金額的1.5%繳納;非住宅類房屋,按照房屋成交金額的3%繳納。 2.交易手續(xù)費:從2002年3月1日起,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買房者,不再承擔交易手續(xù)費,而是由開發(fā)商承擔,交易手續(xù)費為每建筑平方米3元。具體操作是,如果購 房者去辦理產權證,首先由購房者代繳交易手續(xù)費,然后向開發(fā)商報銷。購買的是非 居住類商品房,由買賣雙方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0.08%繳納。 3.產權登記費:個人購買商品住房登記費為每件100元; 4.合同印花稅:按照房屋總成交金額的0.3‰繳納。 5.印花貼稅:每件5元。 6.勘丈費:按照0.30元/建筑平方米繳納。 7.個人買房抵押登記費: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者按每件100元交費;申請組合貸款,由購房者按每件200元支付房地產其他權利登記的費用。 8.文件登記費: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并按每件100元支付房地產權利的文件登記備案費用。 9.地籍圖復制費:個人購買新建住宅,在辦理個人產權證時,《房地產權證》需附地籍圖(藍曬圖),無論是一幅或多幅粘貼,均按每證25元支付地籍圖復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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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涉及了好幾個問題:第一,改名要不要錢?售樓員只是代理商來的,不是開發(fā)商,你**好能找到開發(fā)商的辦證員工問**好,當然這個要不要錢都是開發(fā)商說了算,正常來說都是要的,因為開發(fā)商要改很多資料,多少可以談的,你接受就是合理第二,你現(xiàn)在還能不能改名?這個也是得問開發(fā)商好點,正常來說,是以是否已經在網上做了備案,如果沒有的話就可以改。第三,如果一定要改名費,那怎樣可以省這筆錢呢?你是想賣房,現(xiàn)在賣房都是實收,又不用你交稅,所以你直接把房產證辦出來好了,你可以跟開發(fā)商申請自己辦證,如果加快的話,一個月就可以出房產證,到時你想怎樣都行,追問:你說改名費用多少可以談的,開發(fā)商能給便宜嗎?誰有錢不賺? 追答:其實有些開發(fā)商規(guī)定在什么時候改名不用錢的,比如網簽之前,但是代理公司就告訴你不管什么時候改名都要簽的,我讓你自己找開發(fā)商也就是因為這個,如果開發(fā)商說一定要1萬塊,哪你就沒辦法啦,代理公司說的價錢有水分的可能性很大。還有就是開發(fā)商的辦事人員,如果你能跟她們點好處,或許可以告訴你可以怎樣省錢。生活在中國這個國度,就是要靈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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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定金的數(shù)額不能超越主合同標額的20%,超越的部分無效。買二手房,定金需要和房東具體商量,一般來說定金**高不能超過房產交易價的20%。二手房買賣交易的流程大體如下:第一買賣雙方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第二賣方處理好房屋未能滿足交易過戶條件的相關事宜。第三買方如果是按揭貸款購房的,找銀行申請貸款,并取得銀行的書面答復; 買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就可以省略此步驟。第四雙方按房管局的要求帶備房產證、身份證等原件,前往房地產交易中心所辦理交易申請。如果房管局要求需要先繳納稅費的因準備好應納稅款遞件。第五成功遞件并取得房產交易所收件回執(zhí)后,買方付按約定首期房款給賣方。第六過戶手續(xù)辦妥后,買方支付房款余款,賣方當日將房屋交付給買方。第七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完成其他相關事宜的過戶手續(xù),比如物業(yè)交割、水電的交割等等。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一條【定金的數(shù)額】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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