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要看你們當?shù)氐恼?,?jù)我所知有的地方是按房產證上的時間來計算的。而有的地方則是按購買時間來計算的。如果是前者,那么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后者的話,那么就是屬于個人財產?;蹌W(wǎng)李律師問您解答,請采納 相關閱讀: 婚前房產是否共同財產 婚前房產可以通過婚前財產公證變?yōu)榉蚱薰餐敭a嗎 婚前財產(要房產證上夫妻雙方任意一方的名字),只要婚后對方愿意,夫妻雙方拿結婚證、房產證、戶口本到房管局辦房產證的加名就可以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只公證是沒用的,房屋產權以登記在房產證上的名字為準 相[更多]
全部4個回答>??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加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誰能來說說看?
143****8743 | 2019-07-26 0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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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955
屬于共同財產。
查看全文↓ 2019-07-26 00:12:59
離婚房產分配方法,因房子的購買方式的不同,分配方法也不同:
1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guī)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若房子是一方當事人婚前全款購得,婚后添加另一方名字,視為贈與登記雙方名字后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對共同財產分配的方法與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155****4762
對于婚前買房婚后加名字可以嗎?這個問題,經(jīng)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體解釋如下:
查看全文↓ 2019-07-26 00:12:52
根據(jù)的是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jīng)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jīng)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稅?!庇捎趯倩榍柏敭a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xù)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至于收費標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 還完貸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續(xù)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xù)就可以直接到當?shù)氐姆抗芩k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么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請加名。
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 -
144****6779
1.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jīng)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于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F(xiàn)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guī)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3.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房名下的,可以先協(xié)議處理,在協(xié)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于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二) 生產、經(jīng)營的收益;(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查看全文↓ 2019-07-26 0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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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名字就肯定是共同財產了。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guī)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zhí)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么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xiàn)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么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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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屬于共同財產!但前提是必須還清貸款后,方可增加名字。什么時候還清,什么時候就可以辦理,只需提供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費用為證本費用85元。增加共有人,不需要提供購房合同。既然男朋友不同意你在婚前加名字,我想你也可以有保留的把提供裝修、還款的出資證明收好,以防他賴賬。當然希望你們是能幸福圓滿的,只是給你提個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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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婚后加名,一般算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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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jīng)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于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F(xiàn)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guī)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3.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房名下的,可以先協(xié)議處理,在協(xié)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于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二) 生產、經(jīng)營的收益;(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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