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權不能轉讓,但可以流轉。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后,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fā)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fā)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谑l 受讓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護土地,禁止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yè)用途。
全部4個回答>??集體土地如何轉讓?需要什么條件?
148****7520 | 2019-11-15 10: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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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260
土地承包權不能轉讓,但可以流轉。
查看全文↓ 2019-11-15 10:56:13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后,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fā)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fā)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第十二條 受讓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護土地,禁止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yè)用途。 -
134****6237
集體土地只能轉讓給集體成員并且需要用于農業(yè)。
查看全文↓ 2019-11-15 10:56:0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六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 -
154****832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9-11-15 10:56:02
這種情形是指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破產、兼并,企業(yè)的資產(包括廠房等)發(fā)生轉移而導致土地使用權發(fā)生轉移,如果土地上沒有建筑物等設施,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將不允許轉讓,也不得轉讓用于非農業(y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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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權不能轉讓,但可以流轉。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后,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fā)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fā)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谑l 受讓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護土地,禁止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y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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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權不能轉讓,但可以流轉。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后,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fā)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fā)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谑l 受讓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護土地,禁止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y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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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集體土地如何轉讓答
根據我國現(xiàn)行《憲法》第10條規(guī)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土地實行征用。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睹穹ㄍ▌t》第80條也規(guī)定,土地不得買賣、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但是,《憲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又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這里的土地使用權應包括國有和集體兩種。對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國務院已以第55令的法規(guī)形式明確規(guī)定轉讓的條件、轉讓的范圍、轉讓辦法;對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至今還沒有一部相關的法規(guī)。但新的《土地管理法》為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問題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據,并為今后出臺相關的實施辦法埋下了伏筆。特別是新《土地管理法》提出了“用途管制”概念,為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大開方便之門。從資源保護的角度理解,用途管住了,一切就管??;用途管不住;一切都完蛋,任你如何流動,政府只管納稅、收費;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資源的**高明手段。一、關于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根據問題 國務院至今未出臺一部相關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管理法規(guī),因此,出現(xiàn)學術理論上的長期爭鳴是極為正常的。現(xiàn)在的問題是,人們要把原先在理論上長期爭鳴的東西付諸于實踐,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解放思想、突破禁區(qū)、制度創(chuàng)新等口號,這就有點令人疑惑不解了。因為,理論上爭鳴和實踐中具體運作完全是兩碼事。作為政府職能部門,依法辦事是其天職,在這個大前提下,才能談解放思想、突破禁區(qū)。我認為,法律法規(guī)的每一條款的遣字造句應當是非常慎密而嚴謹?shù)?,其立法的宗旨也當是明確客觀的,任何從左或有的角度隨意歪曲理解采取實用主義的做法均不足取,事實上,無論《憲法》或《土地管理法》等法律都沒有在文字上明確表述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不能轉讓或流轉,恰恰相反,新《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某些條款規(guī)定已為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提供了法律依據上的支持。 (一)新《土地管理法》第14條第2款規(guī)定,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這里的承包經營權,實質即為集體所有農業(yè)用地的土地使用權,調整行為說白了就是土地使用權有條件的轉讓,只是名稱不同并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及報上級機關批準而已。 (二)新《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我認為,該條款有二層意思:①這里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應特指農業(yè)用地,如果農業(yè)用地未經依法辦理農轉審批手續(xù)而轉讓和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當然是不允許的,也和新法的立法宗旨相悖。如若轉、受讓雙方都是用于農業(yè)生產,不改變用途,那就不適用本條款,而適用上述第14條之規(guī)定。在實際工作中,人們往往根據這一條款規(guī)定不加分析地對集體土地轉讓行為進行全面否定,均因未深刻領會新法的立法宗旨及從整體上理解《土地管理法》條文所致。②該條款的下一段話即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已開宗明義的告訴我們,符合特定條件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移。何謂依法轉移?轉移者,轉讓也。既然允許轉讓,就可以不辦理征用手續(xù)而允許流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如果征為國有,那就不是轉讓,而是劃撥或出讓。這個根本概念必須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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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轉讓?!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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