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憑房地產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賣房而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不一定會得到法院支持,只有到起訴時,房地產商仍然不能取得預售許可證,購房人請求法院解除合同的請求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是否可以以開發(fā)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為由主張合同無效?
133****4476 | 2013-03-07 21:01:40
已有1個回答
-
148****0511
據“商品出賣人未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這一點解除房屋預售合同,那么就應該盡快起訴,因為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規(guī)定,如果在起訴前商品房出賣人拿到了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此房屋預售合同仍然有效。 “防患于未然”一詞在我們購買商品房,尤其是購買期房時應該牢記在心,在簽訂房屋預售合同之前應該要求開發(fā)商或房地產經營公司出具房屋預售許可證,從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查看全文↓ 2013-03-07 21:02:07

相關問題
-
答
-
答
合同注明了,應該沒得賠。
全部2個回答> -
答
網簽就是你和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后,要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然后會給個網簽號,可以通過這個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感謝關注!簽后合同可以撤銷。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今后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為現售商品房申請新建商品房所有權設定登記前,必須向市國土房管局辦理項目入網手續(xù),并報送相關信息和證明材料,市民可隨時上網查詢。這些信息包括購房者**關心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信息。如企業(yè)資質及證書號、銀行信用等級、獲獎情況、企業(y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以及樓盤信息,如綠化率、容積率、間距,總建筑面積、建筑結構、擬售價格,開竣工日期、開盤日期,前期物業(yè)服務約定期限及前期物業(yè)服務收費標準等。此外,公示的信息還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或房地產權證號、商品房代理銷售機構信息、以及房地產權利是否被限制等情況。 根據《辦法》,每一個樓盤都將擁有一個電子樓盤表,該樓盤的預定和銷售情況在表上一覽無余,適時刷新。開發(fā)商通過虛報銷售數字哄抬價格或囤積居奇等蒙騙消費者的手段將會失靈,與售樓處里暗藏貓膩的銷控表相比,買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 據了解,網上簽約的程序為: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通過網上簽約系統,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注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每一宗交易的網上操作程序應在24小時內完成。 據介紹,實行網上簽約之后,還可杜絕開發(fā)商“一房多賣”的伎倆。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約后,該合同的具體合同號將反饋至管理部門,如該房已銷售或抵押,合同將不能生效。 每套商品房信息網上將一目了然 據介紹,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是房地產預警預報系統的一部分。通過該系統,不僅可以查詢到商品房樓盤信息,還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層數、用途銷售情況和預售參考均價等詳細信息。 相關信息將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報送,主管部門審核,確保真實準確。
全部4個回答> -
答
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銷售的行為屬于欺詐行為,應當在已付款一倍以內給予賠償,但是,因銷售意向書中已經明確告知了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不構成欺詐行為,只能要求返還已付款,而不能主張雙倍賠償。
-
答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當然也就不能收取訂金。
全部2個回答>
南通買房交流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