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拆遷工作組,跟他們說對評估結果不滿意,另外自己找公證機構評估,給出證明,拿證明與拆遷工作組評理,**主要要了解周圍評估的情況,動員大家一起應對。
全部10個回答>請問拆遷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爭議應當如何處理?
134****3616 | 2014-03-15 17: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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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565
找拆遷工作組,跟他們說對評估結果不滿意,另外自己找公證機構評估,給出證明,拿證明與拆遷工作組評理,**主要要了解周圍評估的情況,動員大家一起應對。
查看全文↓ 2014-03-18 09:56:44 -
155****0426
第三十三條拆遷公益事業(yè)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城市規(guī)劃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查看全文↓ 2014-03-18 09:35:31
第三十四條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xié)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十五條拆遷直管、自管住宅房屋,可由房屋所有人先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出售給房屋承租人,或者提供房屋進行安置。
不能按照前款規(guī)定安置承租人,被拆遷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償還房與原房建筑面積相等部分由房屋所有人支付差價,超出原房建筑面積的部分由承租人支付費用,并取得該部分房屋的所有權;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shù)模赓U關系終止,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支付貨幣補償款的20%,對承租人支付貨幣補償款的80%,但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進行貨幣補償,超出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積部分的貨幣補償款由拆遷人支付給承租人。
第三十六條拆遷下列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對被拆除房屋作出勘察記錄,向公證機關辦理補償款提存和證據保全手續(xù),并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拆遷:
(一)產權不明確的房屋;
(二)所有人不在本地又未委托代理人的房屋;
(三)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的房屋;
(四)代管房屋。
拆遷由房產管理部門托、代管的房屋,按貨幣補償方式進行。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由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會同市房產管理部門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拆遷人提供的安置房屋的質量、設計等,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過渡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過渡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過渡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第三十九條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周轉房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周轉房。
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周轉房使用人,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
135****0287
根據 《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相關法條的規(guī)定如果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
查看全文↓ 2014-03-17 17:46:44
拆遷當事人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的,受托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估價報告。
拆遷當事人對原估價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或者另行委托估價的結果與原估價結果有差異且協(xié)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自收到復核結果或者另行委托估價機構出具的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估價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
估價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鑒定的估價報告的估價依據、估價技術路線、估價方法選用、參數(shù)選取、估價結果確定方式等估價技術問題出具書面鑒定意見。估價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維持估價報告;估價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估價機構應當改正錯誤,重新出具估價報告。
但是我們要知道,估價專家委員會的復估只是針對估價報告的技術問題出具的書面鑒定,并不是進行實地現(xiàn)場的再次調查評估,因此如果對于評估面積的丈量有錯誤或者依據有錯誤,在復估中是不能被糾正的。 -
158****0381
依據《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建住房[2003]234號)
查看全文↓ 2014-03-17 11:44:16
第四條拆遷估價由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格的估價機構(以下簡稱估價機構)承擔,估價報告必須由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字。
第五條拆遷估價應當堅持獨立、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拆遷估價活動和估價結果。
第六條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示一批資質等級高、綜合實力強、社會信譽好的估價機構,供拆遷當事人選擇。
拆遷估價機構的確定應當公開、透明,采取被拆遷人投票或拆遷當事人抽簽等方式。
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同一拆遷范圍內的被拆遷房屋,原則上由一家估價機構評估。需要由兩家或者兩家以上估價機構評估的,估價機構之間應當就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shù)選取等進行協(xié)調并執(zhí)行共同的標準。
第七條拆遷估價機構確定后,一般由拆遷人委托。委托人應當與估價機構簽訂書面拆遷估價委托合同。
第十四條拆遷估價應當參照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和市、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部門定期公布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結合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狀況進行。
第十五條拆遷估價人員應當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做好實地查勘記錄,拍攝反映被拆遷房屋外觀和內部狀況的影像資料。
實地查勘記錄由實地查勘的估價人員、拆遷人、被拆遷人簽字認可。
因被拆遷人的原因不能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拍攝影像資料或者被拆遷人不同意在實地查勘記錄上簽字的,應當由除拆遷人和估價機構以外的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見證,并在估價報告中作出相應說明。
第十六條拆遷估價一般應當采用市場比較法。不具備采用市場比較法條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價方法,并在估價報告中充分說明原因。
第十八條估價機構應當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向被拆遷人公示7日,并進行現(xiàn)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
公示期滿后,估價機構應當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整體估價報告和分戶估價報告。委托人應當向被拆遷人轉交分戶估價報告。
第十九條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shù)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
第二十條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
第二十一條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
拆遷當事人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的,受托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估價報告。
第二十二條拆遷當事人對原估價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或者另行委托估價的結果與原估價結果有差異且協(xié)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自收到復核結果或者另行委托估價機構出具的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估價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
第二十三條估價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鑒定的估價報告的估價依據、估價技術路線、估價方法選用、參數(shù)選取、估價結果確定方式等估價技術問題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估價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維持估價報告;估價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估價機構應當改正錯誤,重新出具估價報告。 -
153****2061
第二十八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私房所有人和自管、直管房承租人,其被拆遷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的,按25平方米計算;在20平方米以上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計算:
查看全文↓ 2014-03-17 10:51:27
(一)在本市他處另無住房,且未享受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二)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
第二十九條房屋根據用途分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包括生產用房、商業(yè)經營用房、辦公用房和其它用房。
私房和自管房用途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為準;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不明確或者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以規(guī)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建筑用途為準。
直管房用途根據租賃憑證確定。直管房由住宅房屋改為非住宅房屋的,按住宅房屋認定,并對其用于營業(yè)的建筑面積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條拆遷范圍公布后,由拆遷人委托評估機構對被拆除房屋進行評估,評估時點以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為準。
第三十一條拆遷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就評估結果向武漢市房地產估價師協(xié)會提出鑒定申請,由武漢市房地產估價師協(xié)會組織專家進行鑒定,鑒定結果作為行政裁決補償?shù)囊罁?;拆遷當事人自收到評估結果之日起7日內未申請鑒定的,以評估結果作為行政裁決補償?shù)囊罁?br/>拆遷房屋評估收費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制定。
拆遷房屋的評估技術規(guī)范、評估爭議處理程序和有關管理規(guī)范,由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會同市房產管理部門制定。
第三十二條實行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和產權調換后的房屋按市場評估價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yè)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
152****3815
第一、房屋拆遷評估機構大小懸殊,魚龍混雜,整體素質偏低第
查看全文↓ 2014-03-16 10:12:50
二、房屋拆遷評估機構之間存在惡性競爭的現(xiàn)象第
三、房屋拆遷評估機構不按核準的資質和范圍執(zhí)業(yè)第
四、評估程序不符合規(guī)范,評估結果不依法公示,評估報告不依法送達第
五、有爭議的評估結果得不到及時、公正、合理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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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拆遷工作組,跟他們說對評估結果不滿意,另外自己找公證機構評估,給出證明,拿證明與拆遷工作組評理,**主要要了解周圍評估的情況,動員大家一起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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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房地產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評估后,應將每套拆遷房屋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分別出具評估報告進行公示。評估結果公示后,拆遷當事人認為評估機構適用的法規(guī)政策不當或者評估報告認定的情況與事實有出入,并對評估結果有異議時,應當在公示時間內書面向原評估機構提出申請復核。2、原評估機構應在收到復核申請后10日內作出變更或不變更原評估結果的決定,并出具書面復核結果。拆遷當事人對經復核的結果仍有異議的,可書面向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裁決部門受理裁決申請后,可提請市房屋拆遷評估技術委員會對評估結果進行鑒定,鑒定結論可作為裁決依據,裁決部門自受理裁決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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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當事人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市、區(qū)主管機關申請調解,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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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手續(xù)如下:(一)、所需材料: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A法定繼承應提交: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6、 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7、 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B遺囑繼承人應提交:1、前款1、2、3、4項規(guī)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2、被繼承人的遺囑書;3、有遺囑執(zhí)行人的,提交執(zhí)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4、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經審查上述證明、材料真實、齊備,符合《公證程序規(guī)則(試行)》規(guī)定,公證處應予受理、登記、并辦理公證。(二)、流程:1、到“登記信息、驗證協(xié)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xié)議驗證手續(xù);2、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xù);3、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xù);4、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xù);5、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6、到“產權登記發(fā)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xù)。案例:李老師的母親幾年前去世,在荔灣區(qū)周門街留下一套房屋給李老師三姐弟。李老師三姐弟均擁有房產產權,經協(xié)商后打算把這套房子賣出去。出售房子,房屋的產權人就必須辦理轉名。復雜繁瑣的房產繼承手續(xù)令李老師一籌莫展。**后李老師通過委托中介公司,經過約1個月時間的手續(xù)辦理,終于把房屋的產權問題順利辦妥,同時房子亦很快找到了買家。原來辦理房產繼承手續(xù)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yè)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yè)市值價格。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shù)椒课菟诘氐墓C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xù),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xù)。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fā)回執(zhí)。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fā)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5、規(guī)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fā)現(xiàn)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guī)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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