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房產(chǎn)證共有情況有三種:一、共有:指多人共同擁有一個房產(chǎn),平均共有。二、排定共有:指多人共同擁有一個房產(chǎn),共有比例不平均,各自享有自己比例的權利。三、共同共有:指多人共同擁有一個房產(chǎn),但各自只享有共同使用權,誰不能單獨使用。
全部2個回答>房屋轉移登記申請書共有情況怎么填?
155****5628 | 2018-09-28 1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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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936
共有可以約定共有人和共有份額,約定不明,按照等額共有即共同共有處理?;楹筚I的房屋一般為共同共有,特殊情況下,夫妻雙方應該明確約定。怎么約定就怎么填寫。如何填寫申請書?房屋登記機構的受理窗口會協(xié)助你們具體操作,這個不成問題
查看全文↓ 2018-09-28 12:28:34 -
145****8913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
查看全文↓ 2018-09-28 12:28:23
1、受理編號:由登記部門填寫。由各區(qū)縣分編。各區(qū)縣登記部門按收取登記件的順序分年度編號,順序號前加X和區(qū)縣簡稱;市房屋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受理的,單獨按收取登記件的順序分年度編號,順序號前加X和市。
2、房屋坐落:按公安局編制的地名、門牌或樓號填寫。
(1)平房只填到門牌號,一般門牌后不再填部位;
(2)樓房有門牌的填到門牌號、樓號,無門牌的填地名及樓號。不填部位及單元號、房號。
3、圖號、地號:按房產(chǎn)平面圖或者房屋登記表中的圖號、地號填寫,如沒有的不填寫,如有幾個圖號、地號的應全部填寫。
4、原房屋所有權證號:填賣房人(轉讓人)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5、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填賣房人(轉讓人)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6、房屋狀況:填實測的房屋狀況。
(1)樓(幢)號:填寫按自然院落、房屋結構分別編定的幢號;
(2)部位及房號:填寫按自然間分別編定的房號或樓房的單元號、房號;
(3)建筑結構:填鋼、鋼和鋼筋、鋼筋、混合、磚木、其他六類結構;
(4)總層數(shù):平房層數(shù)填平房;樓房按整幢房屋的地上、地下總層數(shù)分別填寫,錯層的按局部**高層數(shù)填寫,樓上房不填層數(shù)。地下層數(shù)用負數(shù)表示,填在括號里。如地上6層,地下2層填6(-2);
(5)所在層數(shù):填登記的房屋所在樓房中的層數(shù);
(6)建筑面積:以建筑平方米為單位,填房屋實測面積;
(7)套內(nèi)建筑面積:填套內(nèi)建筑平方米數(shù);
(8)平房間數(shù): 按自然間填寫;
(9)房屋規(guī)劃用途: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記載的用途名稱填寫,無記載的不填寫。房屋所有權證中的設計用途欄,按房屋規(guī)劃用途填寫,房屋規(guī)劃用途欄空白的,設計用途欄不填寫。
(10)房屋使用用途:依據(jù)《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中房屋用途分類規(guī)定(見附件),按照二級分類28項填寫。申請人可按房屋登記表中使用用途填寫。
7、成交總價:買賣房屋轉移登記的,填寫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總價。其他轉移登記不填。
8、單價:買賣房屋轉移登記的,填寫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單價。其他轉移登記不填。
9、匯率:填寫購房合同時的外匯牌價。
10、契稅額:填寫繳納契稅總額。
11、契稅單據(jù)號:填寫契稅憑證的編號。
12、購房時間:填寫簽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時間。
13、申請人情況:
(1)名稱或姓名:買房人(受讓人)、代理人:填買房人的名稱或姓名;代理人:填買房人委托的登記申請受委托人姓名。
賣房人(轉讓人)、代理人:填賣房人(轉讓人)的名稱或姓名;代理人:填賣房人委托的登記申請受委托人姓名。
(2)性質(zhì)(買房人):填寫本市城鎮(zhèn)居民、本市非城鎮(zhèn)居民、外省市個人、華僑、港澳同胞、臺灣同胞、軍人、外國個人、外國記者、其他個人;北京行政事業(yè)機構、北京企業(yè)、中央行政事業(yè)機構、中央企業(yè)、外地行政事業(yè)機構、外地企業(yè)、港澳機構、臺灣機構、外國機構、其他等。
(3)份額:按份共有的,填房屋共有權人所占有房屋的份額;共同共有的,填共同共有。單獨所有的,不填寫;
(4)證件名稱: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件名稱;法人、其他組織的填執(zhí)照、證書名稱;
(5)證件號碼: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件編號;法人、其他組織的填執(zhí)照、證書編號;
(6)聯(lián)系電話: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的電話號碼;
(7)地址: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的聯(lián)系地址;
14、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蓋章或簽名:買房人(受讓人)加蓋與買房人(受讓人)的名稱相符的圖章;賣房人(轉讓人)加蓋與賣房人(轉讓人)的名稱相符的圖章,申請人、代理人簽字。
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字(加蓋圖章的,也應簽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的,可由代理人簽字(加蓋圖章的,也應簽字)。
15、申請日期:由申請人按申請的當天日期填寫。
共有房屋轉移登記的,共有權人欄由交易權屬登記管理系統(tǒng)生成;未使用管理系統(tǒng)的,可另加附頁 -
147****7857
房屋登記申請書轉移登記可以參考房管局參考范本填寫。
查看全文↓ 2018-09-28 12:28:16
一、權屬登記分別為:總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注銷登記。
二、房屋權利人在總登記或產(chǎn)權轉移、變更、注銷時進行登記,申請人在房屋權利原始取得時進行登記。
三、登記程序如下: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tǒng)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fā)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 、護照等;委托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予公證。如手續(xù)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2.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chǎn)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采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chǎn)權。
4.對產(chǎn)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xù)完備、符合法規(guī)政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后的確認批準,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fā)給房屋權利申請人。文件要求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30日內(nèi)做出準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權利人。凡權屬清楚、產(chǎn)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后2個月內(nèi)核準登記,并頒發(fā)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后1個月內(nèi)核準注銷,并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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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產(chǎn)證共有情況有哪幾種1、房產(chǎn)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產(chǎn)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根據(jù)我國民法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據(jù)權利和份額劃分,共有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2、在房產(chǎn)共有關系中,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產(chǎn)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產(chǎn)份額對共有的房產(chǎn)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所謂“共同共有”是指房產(chǎn)共有人對共有房產(chǎn)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區(qū)別于“按份共有”,在“共同共有”關系中,每個共同共有人對共有房產(chǎn)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是平等的,沒有份額限制。3、共有房產(chǎn)不外乎兩種情況即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基于當事人的共同關系而發(fā)生,共同關系產(chǎn)生于婚姻家庭領域及具有一定親屬關系的公民之間。共同共有的主要類型為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遺產(chǎn)分割前的共有等。按份共有除了基于法律規(guī)定的外,還基于當事人的意思而發(fā)生,例如合伙而產(chǎn)生的共有、共同出資購房所產(chǎn)生的共有等,按份共有的當事人之間往往也是基于一定的親屬、朋友關系。二、房屋產(chǎn)權證分哪幾種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chǎn)權證》、《房地產(chǎn)共有權證》、《房地產(chǎn)他項權證》。(1)《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產(chǎn)權登記機關頒發(fā)給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房屋的所有權。(2)《房屋共有權證》是房屋產(chǎn)權登記機關頒發(fā)給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持證人收執(zhí)《房屋所有權證》。其余共有人各執(zhí)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chǎn)權登記機關頒發(fā)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zhí)。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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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集體轉移職工住房公積金,須報資金中心審批,受托銀行依據(jù)資金中心的批準文件辦理有關手續(xù)。(二)職工個人轉移住房公積金時,按以下程序辦理,因本市范圍內(nèi)存在三個相互獨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tǒng),轉移程序分別為: 1.職工在中央系統(tǒng)(包括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兩個單位之間或在中央國家機關在京單位與北京市在建行歸集公積金的單位之間轉移公積金時,職工向原單位提出轉移申請,并提供新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帳戶,原單位公積金經(jīng)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加蓋單位預留銀行印簽后,送交銀行經(jīng)辦網(wǎng)點辦理轉移。 2.職工住房公積金由中央在京單位轉入北京市自行歸集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所屬單位時,職工向原單位提供調(diào)入證明、轉入單位名稱、基本結算戶開戶銀行及帳號,原單位公積金經(jīng)辦人員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銀行印簽后,連同調(diào)入證明復印件、經(jīng)辦人身份證、轉移人身份證,送交銀行經(jīng)辦網(wǎng)點辦理轉移清戶,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調(diào)入單位基本結算戶,原帳戶清戶。 3.職工住房公積金由北京市自行歸集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轉入中央國家機關系統(tǒng)時,職工向原單位提出轉移申請,并提供調(diào)入單位的單位名稱、單位住房公積金帳號,由原單位辦理相應的轉移手續(xù),調(diào)入單位辦理開戶和補繳手續(xù)。 因職工已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原單位未拖欠其住房公積金,但原單位故意扣押其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原單位公積金開戶建行所屬區(qū)、縣的公積金業(yè)務受理網(wǎng)點申請委托轉移其住房公積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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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一: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現(xiàn)工作單位,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號,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號。 原工作單位,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號,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號,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元?! ‖F(xiàn)委托貴中心將我在貴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轉入本人現(xiàn)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專戶的個人明細賬內(nèi),請轉入:公積金專戶全稱: 公積金開戶行:公積金專戶賬號: 特此申請?! ‖F(xiàn)工作單位簽章: 本人簽名: 聯(lián)系電話: 年月日 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出地): 本人,身份證號碼,現(xiàn)在市(轉入地單位名稱)工作,單位公積金賬號,個人公積金賬號?! ∥以谫F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出地)還保留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單位名稱,單位公積金賬號,個人公積金賬號,繳存憑證號,尚有住房公積金余額元。 本人委托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本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內(nèi)存儲余額轉入我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的住房公積金明細賬內(nèi),請貴中心協(xié)助辦理?! √卮松暾??! ”救撕灻骸 ÷?lián)系電話: 現(xiàn)單位公章: 年月日 附:身份證復印件繳存憑證復印件 說明: 1.本表由異地轉移職工在申請辦理轉移時填寫,以委托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其原單位下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轉入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為方便職工,本表由職工填寫一式二份后交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另一份代職工郵寄至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3.本表后需附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及在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復印件?! ?、此表有效期為十日,**后一日是公休日或法定節(jié)假日的可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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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尊敬的*****縣房產(chǎn)管理交易所:本人****(身份證號****)和***(身份證號****),購買了***縣****39#樓903單元,合同編號為****,現(xiàn)因個人原因申請將購買的上述房屋更名為*****(二者是父子關系)申請人:年 月 日申請書尊敬的****縣房地產(chǎn)管理交易所:****(身份證號***)和***身份證號****),兩人系母女關系。購買了***縣****7#樓c2單元,合同編號為****,業(yè)務宗號為*****9的房屋。由于置業(yè)顧問工作失誤,在網(wǎng)簽錄入時多增加一名買受人名稱,現(xiàn)申請購買的上述房屋更名為****(身份證號*****)由此產(chǎn)生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與*****縣房產(chǎn)管理所無關。特此聲明!申請人:開發(fā)商:****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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