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是按招拍掛成交確認的金額全額繳納然后就是一些稅費,比如契稅,印花稅之類的。土地登記需要專業(yè)勘測隊伍做勘測定界圖,這可能要一些費用,60元/畝上下。工本費沒多少,也就十幾塊錢的樣子。
全部3個回答>商業(yè)用地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
145****1722 | 2018-12-21 17: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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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412
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qū)別就在于: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查看全文↓ 2018-12-21 17:32:07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yè)、科教文衛(wèi)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根據《物權法》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xù)期。可以由房屋業(yè)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xù)期申請,根據法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續(xù)期價格或將按照當時樓面毛地指導價格
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后可自動續(xù)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么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yè)主是否愿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yè)主不愿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么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有些人悲觀地認為,雖然土地產權歸國家,房屋產權是個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仍可能會出現“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的情況。畢竟房屋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減少,土地的價值則剛好相反,而這也是人們會擔心產權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過,有業(yè)內分析,這不太可能成為一種普遍的方式。
二、國內續(xù)期先例已出 真相是……
政府對于產權到期商住樓的處理也為住宅項目提供了借鑒。
深圳的國際商業(yè)大廈就是國內個續(xù)約土地使用權的案例。該項目由于歷史遺留問題,在同一棟樓內,有20年、30年、40年、50年這四種年限不一的房產證。早的20年產權部分早已到期,為此,政府出臺的《深圳到期房產續(xù)期若干規(guī)定》指出,到期房地產,業(yè)主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的,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按有償使用土地的原則,延長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國家規(guī)定的長使用年期減去已使用年期)范圍內約定年期的,補繳地價數額為公告基準地價的35%,并按約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該《規(guī)定》,國際商業(yè)大廈產權到期的房源,都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完成了續(xù)期,也令眾多商住項目看到了續(xù)期的重要依據。 -
146****5850
如果是政府出讓土地,通過招拍掛競價,**終的地價就是土地出讓金。
查看全文↓ 2018-12-21 17:32:05
如果是轉讓土地,原來的土地是通過出讓取得的,不需要再繳納土地出讓金,只需要交營改增、契稅和土地增值稅等稅種。
如果原來的是劃撥土地,轉讓時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具體由國土部門委托評估公司評估后確定。 -
132****0319
一、首先土地出讓金方面:經濟適用房分兩種,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資建房或者是回遷房,也就是常說的二類經濟適用房,交易的時候買方出3%的土地出讓金。
查看全文↓ 2018-12-21 17:31:52
二、另外一種就是經濟適用房立項的房子,批地的時候就是按照經濟適用房審批的,交易的時候要繳納10%的綜合地價款,如果房本上面加蓋了方形章,寫著按經濟適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讓金。
三、其次稅費方面:稅費是上繳給國家的,具體的明細與普通房屋一樣,90㎡以下的繳納總房款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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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商業(yè)用地的市場價格與工業(yè)用地的差價補交出讓金,同時還要考慮政策因素、規(guī)劃因素等諸多條件,原則上由政府收回再公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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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出讓金=(現市場價-購買價)*70%,已購房改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權證滿五年后,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2、交易的時候在規(guī)定發(fā)布之日以前,按出售價格的10%上交,在規(guī)定發(fā)布之日以后的,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出售價格低于市有關部門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以下簡稱指導價格)的,應按指導價格計算價差。3、買賣雙方對指導價格有異議的,可委托有資質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對房產價格進行評估,所需評估費用由委托方承擔。購房人按市場價購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產權。產權人也可以按原購房價格和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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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繳納給國土資源部門。法律規(guī)定提出過具體要求,主要是必須足額繳納,不得低于法定標準,詳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一、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二、土地開發(fā)支出:包括前期土地開發(fā)性支出以及按照財政部門規(guī)定與前期土地開發(fā)相關的費用等。三、支農支出:包括計提農業(yè)土地開發(fā)資金、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四、城市建設支出:包括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支出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五、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讓業(yè)務費、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計提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鎮(zhèn)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yè)職工安置費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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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不是簡單的地價。對于住宅等項目,采用招標、拍賣、掛牌等的方式,可通過市場定價,土地出讓金就是地價??墒菍τ诮洕m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項目,以及開發(fā)園區(qū)等工業(yè)項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場調節(jié),土地出讓金就帶有稅費的性質,是定價一. 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二. 發(fā)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三. 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 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該條目中所提到的40%沒有法律依據,純屬引用別人錯誤理論,請更正。從2002年開始,土地招拍掛條例就明確了,出讓金就是全部地價,沒有40%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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