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fā)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fā)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fā)生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fā)商退房。
全部3個回答>房企破產后,購房者要回購房款嗎?誰能夠說說看?
159****3321 | 2019-05-27 18: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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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700
房屋已交付,未辦理房產證開發(fā)商此時破產的,按照法律規(guī)定,應該優(yōu)先保護已支付全款的業(yè)主利益,如果開發(fā)商因此而無法辦理房產證時,業(yè)主可以要求退房。
查看全文↓ 2019-05-27 18:27:29
因為房屋雖已交付,房款亦全部支付,但并未進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無法發(fā)生物權變更的效力,所以合同并未履行完畢。 -
145****5057
我的建議:你所購房子是否竣工,即屬于預售還是現售,你已支付多少購房款等。舉例:
查看全文↓ 2019-05-27 18:27:20
1、房子已竣工,你可以想辦法主張物權,即補齊剩余房款,要求房子歸你所有,但須看你所購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擔保。
2、如房子未竣工,就屬于爛尾樓,這種情況一般法院會要求先行穩(wěn)妥解決遺留問題或者提供可以在破產程序中穩(wěn)妥解決遺留問題的可行方案。具體你可以看看針對你們方案中怎么解決。
不管怎樣,不建議你主張退回購房款,一旦確認你的購房款為普通債權,在破產案件中很難獲得全額清償,建議你及時了解該企業(yè)情況,必要時可咨詢專業(yè)律師,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
158****2923
既然房地產商破產,購房人想要回購房款肯定不可能,即使要回估計也是部分甚至于要不回購房款。
查看全文↓ 2019-05-27 18: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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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要求所有法律文件應該以國土局備案的合同為準,合同上規(guī)定的買受人都必須在合同上簽字,不然就備不了案。你檢查下備案合同中的買受人。如果只有你的,那你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你要要回購房款就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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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婚夫妻買房的時候,家長都會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比較常見的情況是:房子的**款,由一方或者雙方的父母資助的,銀行按揭貸款由夫妻兩人負責還,房屋產權登記在新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名下。如果小夫妻離婚,父母是否有權要回房款的**呢?這需要具體情形具體分析。 情形一 結婚以前只有一方的父母出錢買房,而且房子的產權是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律師:如果是只有一方的父母全額出資,產權歸屬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那么這個房屋屬于這個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的約定,離婚時另一方自然無權主張分割; 如果是一方父母只資助了一部分購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貸款的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xù)支付剩余貸款。對于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情形二 結婚以前一方父母出資,而產權是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律師:一般情況下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情形三 結婚以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律師: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 情形四 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律師: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因為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就理解為對雙方的贈與。因為在雙方尚無婚姻關系時,即使雙方是為了結婚的目的而購房,畢竟能否結婚仍有變數。 情形五 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 律師: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也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簡單理解為雙方父母對一方的贈與。如無其他相反約定,應認定為雙方按份共有。 情形六 婚后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律師:婚姻法司法解釋規(guī)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边@條解釋主要是考慮到我國現實國情:房價飆升,父母為子女購房往往傾其畢生之積蓄,并是在懷著對子女婚姻長久美滿的美好期許的前提下為子女出資的。在目前情況下,將此出資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較為公平。 情形七 婚后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律師:除非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會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情形八 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 律師:這種情形較為常見,而且爭議頗多?!痘橐龇ㄋ痉ń忉專ㄈ芬?guī)定,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情形九 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律師:若無其他相反約定,應當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此種情形下,以認定為共同共有為宜。 情形十 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 律師:**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時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款部分應認定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由于個人財產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歸個人所有,故離婚時**款的增值部分也應判歸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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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這個**款收據寫了什么內容?如果只涉及收款數額,不涉及房屋坐落、面積、單價等其他房屋買賣合同的必要內容,那么這個**款收據沒有什么意義??梢灾苯右笸丝睢?/p> 全部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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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交的。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取消部分建設項目收費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收費管理的通知》(計價費〔1996〕2922號)頒布前,已按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批準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專項配套費的,由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對各類專項配套費進行整頓,將其統(tǒng)一歸并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取消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重復收取的水、電、氣、熱、道路以及其他各種名目的專項配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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