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你能把握住你朋友的話,你可以用他的購房指標購買.然后等下房本之后再過戶到你的身上. 第三.按照現在的規(guī)定.過戶到你名下.你能夠把它賣了再買別的房.但是據說北京市政府要出臺一個關系到經濟適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購,就是說你要賣的話必須由政府是第一購買人. 如果是5年之內的話.你就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來購買了.而且你買完之后,新房產證上的產權屬性還是經濟適用房. 5年之外的話.你就不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了,買完之后房屋產權屬性自動變成商品房. 5年之內稅費: 營業(yè)稅:5.5%(賣方繳納) 個人所得稅:1%(賣方繳納) 契稅:1.5%(買方繳納) 印花稅:雙方各萬分之五 綜合地價款:現在賣出價和當年購買價差額的10% PS:由于現在經濟適用房買賣的話不過5年,出售價格不能高于當時的購買價所以這10%的綜合地價款就等于沒有. 5年之外稅費: 契稅:1.5%(買方繳納) 印花稅:雙方各萬分之五 綜合地價款:總房款的10% 所以如果你沒有經濟適用房資格表的話.你就要等到5年之后再過戶了.我建議你等下了房本就去辦個公證去.這樣保險一點!
全部4個回答>經適房過戶有哪些程序
139****9870 | 2022-07-15 17: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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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002
一,安置性動遷,此類動遷安置房,在開發(fā)商大產證和業(yè)主動遷協議滿三年的情況下可以正常交易,以及貸款、過戶等,不滿三年夜可以簽訂買賣合同,但是過戶以及貸款等事宜必須等大產證和動遷協議滿三年才能做,另外,此類動遷房出售無需繳納營業(yè)稅,只需交1%的個稅即可;
查看全文↓ 2022-07-15 17:28:28
二,貨幣性動遷,此類動遷房,交易的前提條件也是滿三年,唯一不同的是營業(yè)稅必須繳納以及1%個稅;三,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交易中必須滿足業(yè)主小產證滿三年,并且交易時必須安置普通二手房交易,營業(yè)稅以及個稅都必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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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經適房過戶問題答
親屬之間過戶,也是按房屋交易來辦理。測繪費:1.36元/平方米;契稅:按照房屋成交價的(1%、1.5%、3.%)收取,具體要根據是否首套房和當地政策確定標準;辦證費:80元/套;交易費:6元/平方米;個人所得稅、營業(yè)稅應免繳。同時,你親屬有幾套房也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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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經適房如何過戶?答
你想借用他的名義買的話,那產權證就必須做成他的名字,而且也必須以他的名義辦理貸款。用你的名義是不行的,這樣子風險就比較大了,因為你付了錢,但是產權并不是你的,萬一到時候你的朋友不認帳,又要打官司了。 對于第二個問題,五年后,在貸款還未完全還清時是可以過戶的。這就是要做轉按揭,(即賣方關于房屋的剩下按揭你原本不動接過來,然后把**款及差價還給賣方,這里反正**也是你付,所以無所謂差價款了),這是**便捷的,只是這樣辦手續(xù)非常麻煩,需要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比如交易所或產權登記中心)、銀行、賣方、買方,有時還需要開發(fā)商幾方相互配合操作才有辦法,只是要同時召集這幾方來辦難度很大。所以就有以下方式:(1)你先把銀行余款還上,等房屋解押后,再來辦過戶與按揭手續(xù)(2)去找房地產置業(yè)擔保公司,由他們作為中間人提供資金,來進行操作,只是這樣要付擔保公司一定的擔保金額(擔保金的利息) 需要繳納的費用主要有:賣方:土地收益金(因為房改房土地性質為劃撥,標準各地不一),交易手續(xù)費、印花稅;買方:契稅1.5%,交易手續(xù)費、印花稅是一樣的。其中應該是以契稅為大頭,為成交申報價或評估價的1.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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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經適房如何過戶答
1.經濟適用房購買后過戶時需要甲乙雙方在敲定房屋成交價格、交房日期、過戶時間后首先應填寫一份房地產買賣契約,在契約第三頁簽署雙方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并加蓋私章。并且在后一頁附件一內填寫時間及房屋相應信息(可參照房產證)、后簽署雙方姓名、加蓋私章。這樣做才可以保障雙方利益的安全,保證公平。2.經濟適用房的過戶首先要先去門口咨詢臺領取網簽號;然后到對應窗口排隊等待叫號進行網簽,填寫表格信息。網簽后,到對應窗口繳納契稅。契稅:90平以下1%,90至140平(不含140)為1.5%140平以上(含)3%和印花稅5元。還要去交納土地出讓金。持相關資料到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辦理完登記過戶后,過10個工作日便可以由買方拿取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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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tǒng)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于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征: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北京新老經適房的劃分 北京的經適房是從1998年開始建設的,以天通苑、回龍觀等一批經適房為代***。但早期的經適房面積較大,很多戶型上百平米,而且審核分配也不嚴格。 2007年,北京實行了新的經適房制度,嚴格規(guī)定了經適房的套型面積、銷售對象、申請審核、后期管理等政策。 對于已購經適房的再上市交易,2008年4月市住建委出臺政策,將之前和之后購買的經適房劃分為老經適房和新經適房,實行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 經適房上市相關政策 按照2008年4月頒布的政策,未滿5年的經適房不得上市,確需上市的由區(qū)縣住保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qū)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對于新房而言,滿5年后可上市,但需根據原購房時的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類似商品房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老房滿5年后上市交易的,則按上市成交價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不過,對于2008年4月11日之后簽訂購房合同的“新經適房”,政府并沒有放棄回購的權利。對于滿5年后上市出售的,區(qū)縣住保部門仍要按照規(guī)定出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見》。 無論是老房還是新房,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其戶口所在區(qū)縣住保部門都可優(yōu)先回購。 根據2015年7月頒布的政策,市住建委明確***示,2008年4月11日之前簽訂購房合同的已購經適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后上市出售,可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區(qū)縣房管部門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區(qū)縣住保部門不再出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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